政治面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政治术语,用于表示一个人的政治归属,在人事档案管理、社会调查、户籍管理等方面工作中使用。政治面貌与其他國家的「黨籍」有一定类似性,但使用场景仅限于对人的管理。
分类
“政治面貌”依据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4762-1984,一般允许填写以下项目或简称:
注:国家标准中无此简称,但事实上经常使用。
特殊類型
無黨派人士
如果只是沒有參加前述的任何黨派,並不可以認定為無黨派人士,還需要滿足兩個額外條件:
對社會有積極貢獻和一定影響的人士;
主體是知識分子。
群眾
如果不滿足“無黨派人士”的兩個額外條件,只可以被認定為群眾。這也是在中國絕大多數人的政治面貌。
歷史上的類型
清白
另外還有一種類型是“清白”,清白严格来讲不是政治面貌成分,而是对政治面貌的评价。有的地方用政治面貌清白表示此人此人没有历史问题,用清楚表示有不严重的历史问题但已经核查清楚。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政治斗争激烈,政治面貌甚至存在一些当时政治不正确的选项,例如黑五类(地富反坏右)。他们的子女即使与父母划清界限,有的也无法在政治面貌一栏填写“群众”,而最多只能填写“清白”。这种现象已经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而不再存在。
紅五類與黑五類
参见
- 出身成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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