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简称第四师(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简称农四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师,为正地厅级单位。四师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克达拉市实行“师市合一”,管理团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可克达拉市境内。全师土地总面积6,340平方公里,总人口23.37万,师部驻地可克达拉市。
沿革
第四师的前身可上溯到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简称红六军团)。1937年,红六军团整编为八路军第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1949年2月,七一七团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二军步兵第五师十三团(现第四师七十二团)。
1949年10月,十三团进入新疆。1950年1月进驻库车,驻防南疆库车、新和、沙雅三县。1951年9月,十三团一营前往伊犁剿匪。1952年初,除三营留守南疆外,团部及其余部队全部移防北疆,驻防伊犁巩留、昭苏、新源、特克斯等县。1952年3月7日,十三团、新疆军区通讯团(后并入十三团)和六军骑兵团(现为第四师七十一团)整编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军十五师。
1953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军十五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四师。1954年10月,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四师编入兵团建制,改称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简称农四师)。所辖十三团改称十团,通讯团改称十一团,骑兵团改称十二团。1956年初,农六师五○农场(现为第四师六十六团)、兵团独立农场(现为第四师六十四团)和独立牧场划归农四师。
1975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决定》,撤销农四师建制,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垦局。是年9月,改为伊犁地区农垦局。1979年11月,又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农垦局。1982年8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以伊犁农垦局为基础,恢复农四师建制。2012年12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2015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5〕53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县级可克达拉市,实行师市合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15年4月12日,可克达拉市挂牌成立。
团场
第四师现辖1个县级市、18个团、3个镇(实行“团镇合一”管理体制)。
- 县级市:可克达拉市
- 团:六十一团、六十二团、六十三团榆树庄镇、六十四团苇湖镇、六十六团(含六十五团、四师良繁场)、六十七团、六十八团长丰镇、六十九团、七十团(含拜什墩农场)、七十一团、七十二团、七十三团、七十四团、七十五团、七十六团、七十七团、七十八团、七十九团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www.cocodala.gov.cn/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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