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議會()或稱長期國會,是英格蘭國會1640年至1660年間的會期,為國王查理一世任內第五屆國會。此一國會是英國史上延續最久的國會。
歷史
蘇格蘭起義爆發後,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為籌措鎮壓起義的軍費,於1640年6月召開短期國會,由於有議員反對與蘇格蘭開戰,國王下令解散短期國會。同年8月,蘇格蘭軍隊重創英格蘭軍隊。1640年9月24日,查理一世頒布國會大選令狀,10月完成下議院議員選舉,並於同年11月3日在威斯敏斯特正式開議。
長期議會伊始,查理一世希冀國會同意政府增稅,以籌措軍費;但反對黨領袖約翰·皮姆想藉機剷除總攬朝政的斯特拉福伯爵托马斯·温特沃斯。1641年4月21日,國會以204票對59票判決斯特拉福死刑。5月9日,國會迫使國王簽署《三年法案》,規定三年召開一屆議會,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過早解散或終止議會。廢除工商業專賣制和國王征稅特權,未經議會同意的征稅無效。5月12日,斯特拉福被執行死刑。此後,限制主教和國王權力的《大諫章》在國會通過。
由於長期議會通過的《國會法案》規範「非經國會本身同意解散,任何人不得解散之。」因此直到1660年3月16日,在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前夕,長期國會最後一次集會並決議解散,該屆國會議員方才正式卸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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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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