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

,1990年]]
辛普森谋杀案(),正式名称为加利福尼亞州人民訴奥伦塔尔·詹姆斯·辛普森(),是美国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对前美式橄榄球明星、演员O·J·辛普森进行的刑事诉讼,辛普森在该案中被指控于1994年犯下两宗谋杀罪,受害人为其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及其好友。该案被称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受公众关注的刑事审判案件。在经历了创加州审判史纪录的长达九个月的马拉松式审判后,辛普森被判无罪。

辛普森聘用了众多知名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团最初由罗伯特·夏皮罗(Robert Shapiro)领衔,后由约翰尼·科克伦(Johnnie Cochran)和凯尔·卡瑞(Kyle Currie)接替。洛杉矶郡自信该案证据确凿,但是律师科克伦成功说服陪审员相信DNA证据存在合理怀疑的部分(在当时的审判中这是一种较新的技术),理由包括血样证据被实验室科学家及技术人员错误处理,其他证物采集时的环境不合理等。科克伦及辩护律师团还宣称洛杉矶警察局有其他失职行为。辛普森在美国的名气加之全程的电视转播,使得全美国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该案上来,因此辛普森案也被称作“世纪审判”。刑事审判结束后进行的全国性调查,显示出大多数黑人与白人对辛普森有罪与否的评价存在天壤之别。

随后,布朗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赔偿。1997年2月5日,陪审团一致认为,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高曼的枉死和对布朗的殴打行为支付民事赔偿。2008年2月21日,一家洛杉磯法庭宣布對其民事判決維持原判。

2024年4月,在辛普森去世之后,证人约翰·邓顿(John Dunton)声称辛普森雇凶杀人。报警之后,警察又在房间内发现另一具尸体,为罗纳德·高曼,是一位餐廳男服務生。二人都死于利器刺伤,妮可尔的两个孩子西德尼(,8岁)和贾斯汀(,5岁)正在楼上的房间内熟睡。奧倫塔爾·詹姆斯·辛普森和妮可尔·布朗·辛普森已经在两年前离婚。警方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使他们开始怀疑奧倫塔爾·詹姆斯·辛普森就是凶手。妮可尔咽喉部被刺中多刀,几近斩首;脊椎也几乎断裂,面部浮肿。布朗饲养的美国秋田犬曾于当晚十一时在凶案现场狂吠,而检方认定凶案发生的时间介于晚上22:15到22:40之间。。1994年6月17日,逾千名记者在警局门口等候辛普森。令人疑惑的是他并未按时现身。下午2时,警察发布全域通告(all-points bulletin)。辛普森的好友兼辩护律师罗伯特·卡戴珊向媒体宣读了一封内容杂乱的辛普森亲笔信。在信中,辛普森声称:“首先大家要知道,我和妮可尔被谋杀毫无牵连……不要为我难过。我过得很好。”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听起来像是遗书,于是记者也加入搜寻辛普森的行列中。辛普森当时正和《花花公子》杂志封面女郎特拉奇·阿代尔(Traci Adell)交往,当晚曾有人看到辛普森和她在一起(她接受了讯问,但避开了争议点)。

警方追踪到辛普森汽车上无线电话的通话曾从橙县打出过电话。一名治安官驾车巡逻时,目击到一辆辛普森好友阿尔·考林斯名下的(Bronco)白色越野车沿405号州际公路向南行驶。当警官试图靠近越野车时,驾车的考林斯大声警告道,辛普森正持枪对着他的脑袋。警官不得不后撤,但仍以56千米/小时(35英里/小时)的低速紧跟其后。

起初,由鲍勃·特尔(Bob Tur)驾驶、KCBS电视台租赁的洛杉矶通讯社(Los Angeles News Service)的直升机独家报道了追捕场面,其他媒体此后也纷纷介入。全国广播公司(NBC)还为此改变了1994年NBA总决赛第五场休斯敦火箭对纽约尼克斯的直播,主画面报道追捕,主播声音取代比赛声音,比赛画面被分屏到角落。

广播电台KNX也全程直播了这次低速追车。USC体育频道宣布皮特·阿伯加斯特(Pete Arbogast)和该台制作人奥兰·桑普森(Oran Sampson)已联系上前南加州大学教练约翰·麦凯(John McKay),请他通过直播的方式劝导辛普森结束这场追逐。麦凯表示同意,并请求辛普森停车自首,不要自杀。

数千名围观者聚集在追车道路经过的立交桥上,等待白色越野车的出现。一些人准备了要求辛普森逃跑的标语,而其他人则融入现场节日般的气氛中。超过20架直升机追踪报道这次追捕。当地和全国电视新闻节目中都报道了该事件,有9500万观众收看。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频道(ABC News)全程直播了追捕过程,由主播彼得·詹寧斯和-{zh-hans:芭芭拉·沃尔特斯;zh-hant:芭芭拉·華特斯}-主持,收视创下了当周最高。被记者冠以“”名号的辛普森辩护团队,认为洛杉矶警察局警探在凶案现场伪造了证据。警方的证据采集人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也被严格审视了一番。在长达8个月的审判中,共有150名证人出庭作证。

检方指控
尽管未找到凶器,也没有采集到清晰的指纹证据,更没有目击证人,检方认为该案有了DNA证据,铁证如山,一定可以将辛普森绳之以法。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检方推测,辛普森于6月12日晚驱车前往妮可尔·布朗的住处,当时已经决意将她杀死。他们还推测当时妮可尔将两个孩子安顿好,自己也准备上床睡觉。或许是听到了敲门声,抑或是听到外面有动静,妮可尔打开了前门,还来不及叫出声,就被辛普森一把抓住,用刀刺死。根据洛杉矶县出具的法医证据推断,罗纳德·高曼应是在袭击进行过程中来到前门的,显然袭击者用一只手卡住他的喉咙,另一只手则用刀反复刺他。根据检方陈述,妮可尔·布朗当时面朝下躺在地上,袭击者在杀死高曼后,抓住她的头发,将脚踩在妮可尔背部,用刀割断了她的颈动脉。

根据检方的说法,辛普森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露面是在当晚9时36分,他和当时住在他家的演员、好友Brian 'Kato' Kaelin在附近的麦当劳吃完饭后,一起回到住处的门口。自此之后到晚上10时54分之间,再没有人见到过辛普森。10时54分,辛普森坐进门口的一辆豪华轿车,前往洛杉矶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芝加哥,参加(Hertz,美国最大租车行,辛普森是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的一次集会。辩控双方均认为凶案发生在当晚10时15分至10时40分之间,检方认为辛普森驾驶白色越野车来回各需要5分钟。福尔曼在证人席上否认自己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并称自己在作证之前的10年间从未用过“黑鬼”(nigger)这个词来形容黑人。

  • 在辛普森的卧室里找到一双他的短袜,对上面血迹所做的DNA分析证明其来自妮可尔·布朗。DNA特征一致的可能性仅为约97亿分之一,而由于是在两个独立DNA实验室做的实验,可能性缩小为210亿分之一。
  • 在辛普森的越野车内外及附近血迹所作的DNA表明,其来自辛普森、布朗和高曼。
  • 在高曼的衬衫上找到的毛发,与辛普森的一致。
  • 洛杉矶县区检察官办公室和法医办公室无法解释为何当初从辛普森那里提取并收入证据中的8cc(立方厘米)的血液少了1.5cc。
  • 警官发现拘捕记录,表明辛普森曾被指殴打妻子妮可尔·布朗。布朗面部伤痕累累的照片被公开。
  • 大多数定罪证据:血手套、血短袜、越野车内外的血迹,都是由洛杉矶警察局警探马克·福尔曼发现的。他后来因在审判中声称自己10年内未使用过“黑鬼”一词被指控伪证罪。在他的正直受到质疑后,他在庭审中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不必自证其罪的条文,以避免对此的进一步追问。
  • 由警方刑事检验员搜集的证据受到了批评。他承认自己“漏掉了尸体旁篱笆上的几处血迹”,但在证人席上,他表示“数周后重回现场采集了这些血迹”。伊藤后来因为这个决定受到其他法律专家的非议,而伊藤本人和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人员(马西娅·克拉克、马克·福尔曼、卡托·凯林)都被认为或多或少受到了媒体和与之而来的关注的影响。从1994年到1997年,关于案件的新闻报道有2,237条。

1994年6月27日,《时代周刊》刊登了封面故事“美国式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封面上是O·J·辛普森的收监照片。照片色调比平常的杂志图片要深,而且和《新闻周刊》同一时间刊登的原版照片比,也要深很多。《时代周刊》当时成为媒体丑闻的代表,它被发现请人对照片进行处理,加深了照片的颜色。评论家认为,这是为了让辛普森看起来更加“危险”。这张封面照片的出版引起广泛的对其种族主义评论和耸人听闻的报道的批评。时代杂志公开道歉,而全美的新闻机构纷纷出台规定,禁止这种对图片的修改。

对裁决的反应
在审判后对陪审员的采访中,一些陪审员表示,自己觉得辛普森或许真的犯下谋杀罪,但是检方把案子搞砸了。三名陪审员出版了一本名为《Madam Foreman》的书,在书中他们表示,是警方的失误,而非种族问题,使他们做出无罪裁决,他们认为检察官办公室指派的公诉人达登是个“污点”。

辩护律师罗伯特·夏皮罗撰写了一本名为《探寻正义》(The Search for Justice)的书,他在书中批评,F·李·贝利是“我行我素不顾后果的人”,科克伦不应将让案件牵扯上种族问题。中禁止这种做法,而美国最高法院在数年后的巴特森诉肯塔基(Batson v. Kentucky)中也做出同样的规定。根据媒体报道,公诉人马西娅·克拉克认为无论种族,女性都因该案中的家庭暴力因素而产生同情心,并和她有更好的沟通。但是根据辩方的调查,女性大多会倾向于无罪裁定,而陪审员并不适应克拉克这种类型的女性,而黑人女性也不会对白人女性受害者表示同情。因此双方都接受了较多数量的女性陪审员。最初陪审员候选名单构成为40%的白人,28%的黑人,17%的西班牙裔白人和15%的亚裔,而最终陪审团的组成是10女2男,其中有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白人。

对于该案中种族因素的讨论一直持续到案件结束后。一些调查和评论家总结道,许多黑人尽管对辛普森的清白有怀疑,但是更倾向于怀疑警方和法庭的可靠性及公平性,因此较少怀疑这样的结果。而在辛普森的民事案件裁决公布后,大多数白人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而大多数黑人(75%)不认同裁决,认为这是种族因素导致的。

民事审判
在刑事审判结束4个月后,高曼的父母弗雷德·高曼(Fred Goldman)和莎伦·鲁弗卢(Sharon Rufo)以非正常死亡为由起诉辛普森,而由布朗之父卢·布朗(Lou Brown)代表布朗的遗产与辛普森打起“遗产大战”。案件在法官的要求下,没有在电视上播出。

辛普森因其在陪审团做出不利的裁决后,以藏匿资产试图规避裁决遭到批评。

审判后续
由于审判后辛普森在民事审判之后试图逃避向受害者家庭支付赔偿,艺名“德文·施尔”(Devon Shire) 出面表示,自己是阿尔·考林斯的女朋友,考林斯曾告诉她,辛普森对自己坦白了罪行。皮斯被克拉克和霍德曼传唤来向大陪审团作证,她后来称考林斯告诉她,辛普森犯下了两宗谋杀案,凶器已经“与鱼长眠水底”。
皮斯将自己的故事以据称六位数的价格卖给了《明星杂志》(Star Magazine)和《美国日志》(American Journal),这一行为使得她可信度受损,在后来的大型审判中没有被传唤。当时有人推测,检方是希望通过皮斯给考林斯施加压力,让他站出来指证辛普森。当这一策略失败后,大陪审团解散,审判继续。

1998年2月刊的《風尚》(Esquire)杂志中,辛普森在接受采访时说:“让我们假设我犯下了这个罪行……即使我真的这样做了,那也是因为我爱她至深,对不对?”辛普森说自己会去寻找真正的凶手,他坚信那是一个职业杀手。但没有证据显示辛普森在积极寻找“真正的凶手”。
2006年11月,里根书屋(ReganBooks)对外宣布,将发布一部由O·J·辛普森撰写的《如果我做了》(If I Did It)的书,同时还有电视采访,署上将其描述为是一个假定招供。“这是历史性的一案,我认为这是他的供词”,出版商朱迪丝·里根(Judith Regan)向美联社这样表示。11月20日,里根书屋的母公司新闻集团面对高涨的公众批评,叫停了书和电视采访的发布。总裁鲁伯特·默多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和高级主管们同美国公众观点一致,这是一个病态的项目。”里根于2006年12月被开除。

2007年6月,一名联邦法官判令罗纳德·高曼的父亲弗雷德·高曼可以追索辛普森书的出版权。2007年7月,一名联邦破产清算法官将该书的权益转给高曼家族,以抵偿3800万的非正常死亡民事审判赔偿。高曼获得该书著作权后,他组织人出版了该书,命名为《如果我做了:杀手的供述》(If I Did It: 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

该书由巴勃罗·芬哈维斯(Pablo Fenjves)代笔完成。芬哈维斯在采访中表示,辛普森积极地合作完成了该书,而且他“知道”他是凶手。

福克斯电视台于2006年11月底播出了对辛普森的采访,其中辛普森假设“如果他是应对凶案负责的人”,他会如何在1994年杀掉前妻妮可尔·布朗·辛普森和她的朋友罗纳德·高曼。

2008年5月,麦克·吉尔伯特(Mike Gilbert)发布了新书《我如何帮助O·J逃脱罪责》(How I Helped O.J. Get Away with Murder),其中详细描述了辛普森如何向他坦白自己的谋杀行为。纪念品出售商吉尔伯特曾是一名经纪人,是辛普森的朋友。他称辛普森在审判后数周,在自己位于布伦特伍德的家中向他坦白了谋杀之夜的经过,当时辛普森抽了大麻,吃下了安眠药,还喝了啤酒。据称当时辛普森说:“如果她当时没有手里拿着刀出现在门口……她现在还活着。”吉尔伯特说,这证实了辛普森所说的。辛普森否认自己曾这样说过。辛普森现在的律师耶鲁·加兰特尔(Yale Galanter)表示,吉尔伯特所说的没有一句属实,并称吉尔伯特是“急需钱且有妄想症的瘾君子。他自己过的很艰难。国税局(IRS)常常找他的麻烦。”

其他谋杀案理论
另一种理论认为,辛普森的儿子贾森·辛普森(Jason Simpson)犯下了谋杀罪。这是由独立调查员威廉·迪尔(William Dear)出版的书《O·J有罪,但罪不在谋杀》(O.J. is Guilty, But Not of Murder)的核心理论。该书出版于2000年,是迪尔耗时6年调查的结果。他试图解释辛普森自证其罪的行为和相关证据。迪尔在书中表示,有众多要点支持他的理论。该书也是一部名为《被忽略的疑犯》(The Overlooked Suspect)的纪录片的基础,该片中包含一些新证据,于2007年末上市。

30年后目击证人打破沉默
2024年4月,辛普森案的关键证人约翰·邓顿(John Dunton)打破沉默告知英国《每日邮报》:案发时辛普森确实在现场,辛普森雇佣了四名甘比诺犯罪家族的歹徒,杀害了其前妻及她的男友。此谋杀案发生后,洛杉矶警方曾找邓顿了解情况,最初邓顿很合作,但后来却保持了沉默。邓顿说他当时受到了“暴徒的可怕的威胁”,非常害怕,因而停止了与执法部门合作,以至于后来因为拒绝回答陪审团的问题,被判入狱23天。2024年4月10日,76岁的辛普森患癌去世,邓顿此时才敢打破沉默告诉公众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邓顿称这30年来他好像“经历了一段在地狱的日子”。

延伸阅读

  • Bugliosi,Vincent. 1997. Outrage: 5 Reasons Why O.J. Simpson Got Away with Murder. Seattle: Island Books. ISBN 0-440-22382-2
  • Cotterill,Janet. 2002. Language and power in court, a linguistic analysis of the O. J. Simpson trial. Basingstoke: Palgrave. ISBN 0-333-96901-4
  • Felman,Shosana. 2002. The Juridical Unconscious: Trials and Trauma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0-674-00931-2
  • Garner, Joe. 2002. Stay Tuned: Television's Unforgettable Moments. Kansas City: Andrews McMeel Publishing. ISBN 0-7407-2693-5
  • Hunt, Darnell M. 1999. O. J. Simpson facts and fic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62456-8
  • Dear, William C. 2000. O.J. Is Guilty But Not of Murder. Dear Overseas Production. ISBN 0-9702058-0-5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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