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LF)是美国一家拥有自由意志主义的公众利益律师事务所。成立PLF的目的是在法庭上捍卫和促进个人和经济自由。为此,PLF的律师为客户提供无偿的法律代理,提交法庭之友的摘要,参与支持财产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论结社自由、经济自由和权力分立为目标的行政诉讼。他们已代表客户参与了14起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根据《国内收入法典》第501(c)(3)条定义,PLF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它不收取法律服务费,而是由个人(53%)、基金会(17%)和协会、小企业和公司(17%)的捐款提供资金支持。除了法院判决的案件胜诉律师费外,该组织没有从政府那里得到任何资金。
该组织成立于1973年,是第一家也是历史最悠久的自由意志主义公共利益律师事务所。
历史
1973年3月5日,PLF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沙加缅度市,其最初的员工主要由当时州长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福利改革团队的成员组成。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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