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日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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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日租界是指大日本帝國在中国设立并实行直接管辖的租界。这些租界多分布于重要通商口岸,由日本政府派遣领事及驻军负责管理。自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日本先后在中国6个港口城市开辟日租界,分别为天津日租界、汉口日租界、重庆日租界、苏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与福州日租界。其中,天津日租界位于天津市的海河流域,建筑的繁华程度“已经超过部分日本内地的中等城市”,其次是杭州日租界(900亩)、重庆日租界(700亩)、汉口日租界(约600亩)、苏州日租界(480亩)和福州日租界(沿闽江地带170,000坪,新洲约400,000坪)。其中,天津日租界和汉口日租界经历过扩展,面积有所增加。这些日租界一直存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3年3月30日,日本将各地日租界交给汪精卫政府。由于大多数日租界开辟较晚,地理位置偏僻,远离繁华区域,只有天津日租界选址在英法租界与旧城之间的沼泽地,通过大规模的填筑工程,逐渐获得了理想的地理位置,成为唯一较为繁荣的日租界,发展了商业区旭街。

天津日租界位于天津老城东部、海河以南,最初面积0.34平方公里,后经多次扩展,至1938年总面积达1.5平方公里左右。天津日租界是在《天津日本租界条款》、《天津日本租界续立条款》等不平等条约基础上设立的,在1943年主動交還以前,是日本在中国境内最重要的租界之一,也是当时日本在华北政治、经济与军事影响力的重要体现。

1943年1月9日,为抢在英美之前主动交还租界以争取政治主动权,日本签署《日华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将天津日租界形式上交还汪精卫政权,改名为“兴亚第一区”。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收复沦陷区并宣布收回天津日租界,并组织清理敌产。1949年之后,原天津日租界的房产转为公有,重新分配为政府、企业,亦有院落由居民杂居。原天津原日租界虽然地处城市中心地带,但在城市发展的同时长期未获足够重视,面临衰落的困境,2011年,原天津日租界区域被纳入鞍山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部分建筑被列入重点保护与特殊保护风貌建筑。

汉口日租界
)的景观]]

福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1896年2月,日本驻上海总领事珍田舍己为设租界事到重庆,向重庆地方政府索取某一地段作为日本租界。经过与大清政府数年的交涉,日本驻渝领事山畸桂与川东道宝棻于1901年9月24日正式签订了《重庆日本商民专界约书》22款。其第一款即明确规定:“重庆府城朝天门外南岸王家沱,设立日本专管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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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居留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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