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於上海戰役後在上海拍攝的纪录片《中国的重生》製造的道具]]
注意事項,圖中第一項表明公園是保留給外國人 (使用);第三項表明任何人均不准入內,除非衣著整齊;第四項表明狗與單車不准入內;第八項表明阿妈若在照顧孩子時,不允許她們在歌隊表演時佔用坐位;第十項表明任何兒童均不准入内,除非由成人陪同。]]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為相傳上海租界黃浦公園門前的種族歧視性的牌子,為民國時代的外國駐華記者和商人所流傳。
目擊與記載
清末民初的中國文人、在華外國人的外語散文集裡,,9月11日(農曆七月二十)去十六浦途中經過公園,看到公園門懸一金字牌,大書「犬与華人不准入」七字,哀嘆自己作為華人竟然和狗同列。陳天華在其1903年的著作《猛回頭》提到「上海的西洋人,有一個花園上貼一張字:只有狗與支那人,不准進入!中國人當狗都當不得了!」他在《警世鐘》也提到類似情況。
陳立夫的回憶錄記載,他1911年在上海租界區的公園入口看到「狗與華人不得入內」的標示。
1923年蔡和森说他看到的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八个字;1924年孙文在《中国内乱之原因》一文中说是“狗同中国人不许入”这八字;杨昌济于1913年写道:“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方志敏在其著作《可爱的中国》中记录牌子上写有“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八个字,陈盂熙则指,“一到外滩,公园门口木牌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字体赫然在目,真使我们感到莫大的侮辱”。陈岱孙、周而复、曹聚仁、苏步青、宋振庭等都说此牌确实存在。1972年的香港電影《精武門》根據此事,拍攝由李小龍飾演的角色陳真怒踢此門牌的經典畫面。
撤除與開放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記載,上海公共租界公園於1928年6月1日撤除「狗與華人不准入內」木牌,此前的4月19日,租界納稅華人大會議決開放公園,後來6月18日上海法租界公園也開放。
條文與爭議
在華外僑最早於1927年反駁這一傳說,1927年外國商人印製小冊子澄清事實,指斥所謂的「華人與狗不得進入」的牌子純屬捏造,以抹黑外國人
1994年,薛理勇在《世纪》杂志发表《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文中称“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故事“缺乏根据”,是“编造一个史实去哗众取宠”,並指出上海曾有博物館僞造一份「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薛理勇等學者認為,本標語在公衆視線中出現的部分原因是為了激發民族主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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