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音長用

短音長用()是古希臘語和拉丁語詩歌的韻律中的一條規則,按此規則可以將每行詩末尾的短音節計作長音節以滿足韻律的要求。其拉丁語名稱是(在長位置上的短音節)的簡寫。

短音長用常與類似的兩用音節混淆,但是兩用音節在計韻律時仍按照本來的長短計算,而短音長用的音節則必須計作長音節。

舉例
以《伊利亞特》第二行爲例(長短短六步格):
:
此處爲短元音開音節,故應爲短音節;然而根據短音長用的原則可以計作長音節,因此該行最後一個音步是長長音步,滿足長短短六步格的要求。

其他語言
除了古典希臘語和拉丁語以外,在波斯語和梵語的古典文學中亦有短音長用的規定。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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