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2008年賄選當選立法委員(苗栗縣選區),同年12月10日被判當選無效去職。2009年,妻子陳鑾英參與補選但失利。
經歷
*後龍鎮公所秘書
*後龍鎮公所民政課長
*後龍鎮公所農業課長
*後龍鎮公所建設課長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科長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襄理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副理
*苗栗縣農會總幹事
*中華民國農訓協會理事長
*苗栗縣桌球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七屆立法委員(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10日)
*苗栗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7月20-)
*三灣鄉代理鄉長(2022年4月22-2022年12月25日)
第七屆立委選舉賄選案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檢署將李乙廷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求刑兩年以上、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原因是李乙廷從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協議由賴意晴、林玉華等人,趁選區內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時,捐助現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選人員請求投票支持,涉嫌賄選。
*2月13日,苗栗地檢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該選區內團體舉辦活動,假借捐助現金或用品等方式賄選,涉嫌違反選罷法,因此對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李乙廷回應,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經他查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
*12月10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
參考資料
第七屆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2008年2/1-3/26院會應出席15次,委員會應出席19次,總計34次,缺席18次。
*2008年4/1-4/30院會應出席4次,委員會應出席15次,總計19次,缺席0次。
相關條目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區域暨原住民選舉區投票結果列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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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leg_ver01_01.jsp?ItemNO=01030100&lgno=00018&stage=7 立法院 李乙廷委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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