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雲

宋景雲(),字祥禎,號青霞,山東青州府博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景雲曾祖宋志曾為旅店主人,因追回客人歸還金錢得立傳。宋景雲中式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山東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己未科三甲九十名進士,都察院觀政,獲授河南上蔡縣知縣。天啟二年調南鄭縣,保留上蔡縣,四年本省同考,五年升兵部主事,七年(1627年)考选,十二月擢為浙江道監察御史,巡视皇城四门,巡按湖廣,曾向崇禎帝上疏八議的嘉獎。崇祯二年(1629年)他外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參議,三年被革职。著有《四書大義》數十卷、《毛詩發微》流傳。

家族
曾祖宋志。祖父宋璧。父宋进。

引用
參考文獻
*道光《博興縣志》·卷九·選舉表
*道光《博興縣志》·卷十一·人物志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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