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承祚(),字懋德,河南汝寧府光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進士。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河南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二甲八十二名進士。歷戶部郎中。曾分管遼東糧務。嘉靖十三年(1534年)出爲山西太原府知府。嘉靖十七年(1538年),陞天津兵備副使。嘉靖十八年(1539年),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達裕州,供具不給。於是河南參政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世宗下旨,嚴責負責此事之行在兵部掌都察院事王廷相,命其徹查個怠政官員,廷相彙列奏聞,開具順天府尹邵錫、密雲副使高金等七十二員,張承祚亦在其中。審訊之後,錫降二級調外任,高金、張承祚等均黜為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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