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革命委员会

平阳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平阳县革委会,成立于1968年12月28日,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取代原中国共产党平阳县委员会、平阳县人民委员会,有委员51名,其中常委17名。干部代表8名,军队代表11名,群众代表32名。县机关建立四大组: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1969年9月5目,建立平阳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组,后改称中共平阳县核心小组。

1981年11月30日撤销,恢复平阳县人民政府。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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