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諒

謝廷諒(),字友可,號紫會,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辛酉三月二十日生。治書经。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成乙未科會試第八十九名,廷試三甲第二百二名進士。禮部觀政,二十四年十月獲授行人,三十一年(1603年)到廣西負責鄉試,回朝後因在考選間冒犯權貴被貶為南京刑部主事。明神宗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用王錫爵,他指出二人不堪任命,又說:「儲君立為王自王錫爵開始,舉人有考察自李廷機開始,巡按久任自趙世卿開始,奏疏留中自申時行開始;不舉年例、不下考察自沈一貫開始,他們都是亂國的人。」奏章留中不發,旋即外任順慶府知府。他個性簡略,不能奉承,於是棄官回鄉,其詩文有魏晉六朝之風,與兄弟謝廷讚名著一時,人稱「二謝」

娶吴氏,子继吕、继苏。

參考文獻
*道光《金谿縣志》·卷五·選舉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四·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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