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廷獻

修廷獻(),字芹我,山東兗州府單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修廷獻中式山東鄉試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都察院觀政,十一年授順德府推官,十四年調任永平,十五年入朝為兵部武库司主事,十六年升郎中。

不久,修廷獻得任命為山西大同府知府,未赴任,調往河南府,大順政權曾授與他兵政府主事官職,並未赴任。弘光時,興平伯高傑部下不法擾民,他不因對方手握兵權而公正執法。

明亡,修廷獻降清,任浙江寧波府知府,贖回遭掠去的婦女數百人,於鄉試提拔寒士,包括康熙二十七年戊辰科會元范光陽。

家族
曾祖修英,世职濟寧衛百户;祖修德,世职百户;父修羽,冠带舍人。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四庫全書《山東通志》·卷十五之一·選舉志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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