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刘少奇被捕案指的是1925年時為中國共產黨及中國國民黨成員、中华全国总工会領袖刘少奇自上海返回长沙养病期间,被湖南赵恒惕当局以“赤化”罪名逮捕,其後被釋放一事。此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劉少奇專案組作爲其“罪證”之一。
經過
1924年第一次國共合作開展后,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展開黨内合作。大量的中共黨員以中共三大的決議,以個人名義加入國民黨,開展工作。在湖南,劉少奇以國民黨員的身份開展工運等活動,領導當地的國共黨組織。
1925年12月16日,劉少奇在长沙被湖南當局赵恒惕的戒严司令部逮捕。刘少奇被捕后,中共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湖南省中共组织营救。支持國共的团体纷纷通电谴责赵恒惕,要求释放刘少奇,“有时一天就达四十多份”。刘少奇的妻子何宝珍、六哥刘云庭也加紧四处奔走,托请亲友、 同乡设法营救。
12月17日 中共湖南省执行委员会何叔衡、肖述凡等将刘少奇被捕消息通过长沙《大公报》披露以动员社会舆论。报载: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致电赵恒惕:“长沙赵省长鉴,敝会副委员长刘少奇君此次回湘养疴,闻被贵处误加拘捕,乞即查明释放。”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在广州召开,并发表通电呼吁赵恒惕将其释放(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共产党员大量加入国民党称为跨党分子),并指其“盡瘁國事,服務勞工,五卅運動勤勞卓著,正民衆擁護之人”。
刘少奇被捕后,受到多方营救,赵恒惕决定将其释放并驱逐出湖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53年,中央政府副主席刘少奇矢口否认当年其同学---赵恒惕的外甥杨剑雄曾积极营救一事,致使杨剑雄被宁乡县政府当作地主恶霸枪毙。文化大革命期间,刘少奇专案组认定刘少奇杀人灭口。
1980年,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按照刘少奇的说法,否认杨剑雄参与营救。然而2019年,有人指出,文革期间,台湾情报部门采访了当时仍健在的赵恒惕,赵承认是杨剑雄带人作保,才有刘少奇被释放。而刘少奇在1953年给宁乡县政府的回函中,认定其中学毕业后三十多年未曾与杨见面,也与事实不符。他们曾在1927年大革命时期于武汉见面过。
另見
- 文化大革命
- 中國國民黨湖南省黨部
- 趙恆惕
- 劉少奇
参考资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