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汤山投毒案

南京湯山投毒案發生於2002年9月14日,地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市江寧區汤山镇(今汤山街道)和盛園豆漿店。此次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來最重大的中毒案。

事件经过
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所以用毒鼠強毒死客人。2002年8月23日,陈正平购买了“毒鼠强”鼠药剂12支,粉剂50克,并在其小店内做试验。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陈宗武的面食店外操作间,将“毒鼠强”投放在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内,并加以搅拌。9月14日晨,陈宗武面食店使用掺有“毒鼠强”鼠药成分的食品原料制成烧饼、麻团等早点出售。上午開店之後,學生、工人、軍人陸續發生嘔吐、吐血的症狀,共造成300余人中毒,42人死亡。

结果
2002年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陈正平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驳回陈正平的上诉。陳正平于同年10月14日被执行槍決。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http://www.lifeweek.com.cn/2002/1008/1181.shtml 南京汤山投毒事件]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3/06/id/62416.shtml 陈正平投放危险物质案]
专题报道
*[http://news.sohu.com/28/85/subject203178528.shtml 搜狐专题:南京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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