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被害人犯罪是指在任何成年人自願或互相自主同意的基礎下,所進行的非法行為。由於相關行動是自願的,故可以說不存在真正的被害人。
無被害人犯罪的定義因地區及各地司法系統而異,但一般包括持有違禁品、進行性交易、成年人之間合意進行禁忌的性行為(例如近親性交、同性性交)、自殺、同性戀、走私、雇主跟勞工之間合意的雇用關係(例如非正式勞雇關係、家屬勞工、無證移工)、娛樂性用藥等行為。不過它的範圍仍有一定爭議性,而它的爭議往往涉及國家法律規範的合理性問題,依照歐陸法系的法益原則,如果法律處罰的是沒有侵害任何人法益的行為,處罰未出現明顯受害人的行為,那這條法律就是不合理的、缺乏正當性的。國家應遵循『法益原則』來制訂法律,確保法律的合理性。
游说者或活動家可能會在質疑某法律條文的正當性時,使用此一用語。
根據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傷害原則,只要只牽涉自己,而沒有傷害他人,人就能自由行動。傷害原則常被用於自由議題,有部分自由主義者呼籲將刑法中沒有造成受害者的法規廢除,自由主義者認為刑法只應將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可以稱之為犯罪,且國家應保障個人權利不受他人所侵害。而未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應將其合法化、自由化。
定義
認為「無害於他人之行為」不該受到法律束縛,這一概念在啟蒙運動時出現,在1799年法國大革命對自由的定義在於「每個人皆有權做一切,只要是無害於他人的行為」,未傷害他人之行為,被認為跟人們的自由和人權高度相關。認為法律應該限制的是「有害於他人之行為」。於18世紀自由意識抬頭,而漸漸許多的人們要求將「無害於他人之行為」除罪化。
「有受害人的犯罪」和「無受害人的犯罪」是法學研究法律和制定法律的重要一環。法學家通常建議將[無被害人犯罪]輕罰或寬容免罰,而將[有受害人犯罪]則重罰且嚴格執法。
在理論上,每個政體皆會自行決定及實行自身想實行的法律,以讓它的公民實現最大的幸福。不過知識、行為、價值觀會隨著時間而改變,社會也因此而變化,令法律可能滯後於現實情況。一旦大多數人認為某條法律為沒有必要,而該法又未得廢除,那麼就有可能成為無被害人犯罪。
無被害人行為合法化
在一些國家,部分在以往被視為違法的行為,到了當今已被合法化/除罪化。
無被害人犯罪當中包含了性行為及藥物濫用、自殺、同性戀等類別。
同性戀
*俄國在十月革命之後,把同性戀除罪化。布尔什维克在1922年的《布尔什维克法典》中,将两情相悦的「性越軌」(sodomy)除罪化,使其从非法性行为名单中刪去,这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想简化对性犯罪的处理方式。斯大林政權之後破坏了《布尔什维克法典》,並迫害一眾同性戀者,但相關迫害程度仍未可知。
*英國於1950年代發表了《沃尔芬登报告》,建議「成人私下的同性戀行為應予以合法化」。
*在過去美國,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違反性悖軌法,最高可以判死刑,後來於2003年時將此法條廢除。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為美國同性性行為合法的重要案件,在此案宣布各州政府不得禁止成年人間自願進行的同性性行為,認為成年人之間自願進行的私下性行為應該是自由的一部分,將同性性行為在美國全國除罪化。
自殺
自殺也是一個無受害者犯罪的例子,雖無被害者但在過去的英國還是被認為自殺是一種罪,在過去的英國,自殺未遂會被起訴,自殺被認定是一種罪,隨著人們價值觀的改變,後來英國將自殺除罪化。
過去曾有許多國家將自殺視為罪行,例如古典時期的雅典,未經國家允許而自殺的人,不僅無法擁有常規的葬禮,屍體也沒有墓碑或任何標記。17 世紀時,法國路易十四所頒布的刑法條例指出,自殺者應該受到殘酷的刑罰。然而,人們對於自殺的態度一直在轉變,由於自殺是對自己的個人行為,且並不會侵害他人權益,所以自殺被歸類於無受害者犯罪,且懲處一個放棄自己生命的人,這樣的法律被視為沒有必要,漸漸的許多國家將自殺除罪化。也有德國學者Wagner Joachim認為「自殺」是一項人格自由的基本權利,也就是說個人對於再無意義之生命以及無法忍受之痛苦,個人得以選擇自殺來解脫,而這樣的選擇符合了人性尊嚴以及人格的自由。儘管國家並不鼓勵自殺,但許多國家已經不再將自殺或是自殺未遂視為犯罪。
非正式勞工
非正式勞雇關係最常發生的就是在「家族企業」,由於老闆和員工都是親屬,即使雙方並無簽訂正式的勞動契約,但勞工願意為其工作,而雇主也願意給予報酬,而家族企業往往也影響了整個家族的經濟狀況,家族成員為了保障家族的經濟狀況,並出於共同經濟之信任關係而幫助家族的企業工作,雖然這種未申報的勞雇關係是非法的,但由於雙方自願且互相同意,所以被認為是無被害人犯罪。家族企業的勞資關係通常較依賴信任、親屬關係,正式契約的重要性較低,因此勞動關係具有較高程度的非正式性,這也是國際上常見的未申報的勞工例子。
非正式勞工除了家族員工和親屬勞工之外,通常臨時工也不會簽訂正式的勞動契約,臨時工也是在各國常見未申報的非正規勞工。但在部分的國家無簽約臨時工是合法的,國家允許勞動市場擁有彈性。而在部分的國家無簽約的臨時工是非法的,為了避免長期勞工偽裝成臨時工,所以嚴格管理。會因各地的法律而異。
除了本國籍的家族勞工和親屬勞工屬於非正式勞雇關係,還有外國人的無證移工,也屬於非正式的勞雇關係。國際移民組織以及社會學家認為無證移工屬於無被害人犯罪,認為若雇主和員工,雙方自願下的非正式勞資關係(勞雇關係),互利共生,並沒有明確的受害人,過度嚴格懲罰無被害人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國際勞工組織認為應該要區分「自願就業」和「強迫就業」,非正規勞雇關係若雙方是自願且互相同意的情況下就不應該訂為犯罪,國際組織強調這類勞動型態不應被刑事化。而涉及強迫勞動、強逼、非自願工作的話則是違反人權的行為,應該重罰,並且強烈譴責。國際勞工組織認為法律應優先避免的是強迫勞動的行為,而不是單純因未有工作證(外國人)或未申報和未簽訂正式勞雇契約(家族員工、臨時工)而過度處罰。儘管國際勞工組織認為正式的勞雇關係較能保障勞工權益,但亦承認非正式的勞雇關係是自由市場下無可避免的經濟現象,且存在各國勞動市場中。認為自由經濟市場運作下,雙方同意且自願的非正規就業情況屬於自然形成的經濟型態之一。
藥物、菸酒
美國禁酒令在1919年通過並執行,後來於1933年正式廢止。它被視為一場失敗的「社會實驗」,因為民眾們根本不理會禁令,且轉喝自製的烈酒,以代替持牌酒類飲品。在澳洲使用娛樂性大麻在聯邦法律中仍屬違法行為,但在澳洲部分地區的地方法之中持有少量大麻是合法的,但運輸和販售仍屬違法,介於合法和不合法之間,因此大麻在當地卻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毒品」,情況跟美國及新西兰相近,當今美國則有大麻合法化與否的爭議。在美國及澳洲,主張大麻合法化者有一部分的聲勢,因為這可帶來龐大的收入。香菸在許多國家皆是合法的,大多數國家不會把香菸和吸菸視為犯罪,但有部分國家會將香菸造成的危害標示在包裝上,不鼓勵人們抽菸,鼓勵戒菸。儘管藥物和菸酒已經被證實對人類身體健康帶來負面影響,但之所以被歸類為無被害人犯罪,是因為僅僅危害自身健康,而未傷害他人,但通常不鼓勵這類傷害自身健康的行為。
性產業
- 無受害者行為的性產業
法學對於成人產業的無被害者的定義在於自願且雙方同意下所進行才屬於無被害者。在沒有被強迫的情況下才符合無受害者。性交易被認為無受害者是因為在於買賣雙方同意之下所進行的利益交換,雙方不但不覺得受害,甚至覺得這是互相幫助。除了性交易之外,其範圍也包含了色情片,即便演員是自願拍攝,但有部分國家認為色情片演員也是透過性交來換取片酬,因此也被視為性交易的一環。由於性交易是成年人自願且雙方同意下進行,在雙方皆願意的情況下是沒有受害人的,相關的法律懲處就會引起爭議性,所以有部分法律學者會呼籲將性交易合法化。
- 性交易
在很多地區,性交易為合法的,不過仍受到一定規管。荷蘭於1999年成為最早將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之一。但在2012年,當地開始考慮加強規管,將性工作者進行實名制的註冊,而未註冊的性工作者將視為犯罪。
在孟加拉國性交易被合法化,但性工作者必須登記並簽署一份宣誓書,聲明她們是自願選擇賣淫,才能從事性工作。並且孟加拉國極力禁止人口販運、強迫賣淫、兒童賣淫、性交易廣告。
紐西蘭的性交易合法化之後,性工作者獲得更多的人權,合法化後能讓企圖傷害性工作者的人受到司法懲處,讓性工作者免於受到毆打和傷害,並且性工作者不會受到警察逮捕,反而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減少受到的虐待和剝削。紐西蘭的性交易合法化最早是由1987年,一群性工作者創立了新西蘭性工作者組織,此組織是至今仍然活躍的New Zealand Prostitutes' Collective,該組織的簡稱為NZPC。在2000年,NZPC的一部分受到新南威爾斯州成功的啟發,組織了一個女權主義者、警察以及宗教和社區領袖組成的聯盟,要求對性工作進行全面的合法化。
- 成人影片
色情片包含成人電影、三級片、AV影片、成人片演員、AV女優等相關的影視媒體,幾乎所有的國家兒童(未成年)的色情影片是非法的,但成年人的色情影片在大部分的國家是合法的,像是AV影片在日本地區是合法的。在上個世紀多半的色情影片都被視為犯罪,隨著年代變化,色情製品的規範面臨挑戰,越來越多的國家對色情製品限制放寬,成人色情演員間自願拍攝的色情電影,被視為是無被害人犯罪,政府不該介入干預,限制個人自願拍攝的影片創作。應讓電影製片公司能合法的出版成人商業作品。色情影片該禁止還是該當作合法的商業電影、商品出售,這是一直以來反覆探討的社會議題。
爭議
無被害人犯罪大多數都是不傷害他人同時也不傷害自身的行為。但有少數無受害者犯罪,雖並未傷害他人,也未侵害他人權益,僅傷害自己身體健康,但也被視為無受害者犯罪,例如:自殺、吸毒等,儘管毒品已經被證實確實對身體健康有害,但自身的身體健康如何管理被視為個人自由,所以有部分的人認為不該把此訂為犯罪,但大多數國家皆不鼓勵自殺和吸毒等傷害自身健康的行為。
的危害對比,圖中最高可能的傷害度定為100,並以此定所有藥物的相對傷害度;而深藍色的部份為該藥物對他人的傷害,浅藍色的部份為該藥物對使用者自己造成的傷害。其中酒精造成的危害總和最高,這也與酒駕有關。這圖表顯示了多數藥物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僅有少數藥物未對他人造成傷害,換句話說,濫用藥物有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反對無被害人犯罪合法化的人很多擔心一旦使之合法化,便會導致社會道德標準下降。但在很多時候,這種理據並不充分。美國對犯罪的處理通常是事後性的,也就是在犯罪發生後,出現受害者才予以處罰,相較之下,無被害人犯罪的違法化則是一種更具預防性質的司法作法,也就是在未出現受害者就懲罰,因此備受爭議。
很多無被害人犯罪是因某項違法貨品或服務的需求很高而起。而把之刑事化則會限制供給,令它遠低於需求,繼使相關產品或服務於黑市的價格抬高,並令繼續從事相關活動的賣家獲取暴利。此一「犯罪壁壘」反而會促使老练、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成長。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此後會把手伸向其他犯罪領域。高昂的利潤仍能成為一筆大的賄款,及供予組織發展其他非法事務的資本。
此外無被害人犯罪仍有一定爭議性。毒品交易可能對毒贩、使用者的家屬及其他参与者構成間接的傷害,而這些危害不能全數歸咎於入罪化所衍生的各種問題,像例如屬於合法藥物的酒精會導致暴力犯罪及酒駕肇事,同樣屬於合法藥物的香菸的二手菸也會對他人生理健康造成傷害。持有兒童或成年人色情製品亦常被視為無被害人犯罪,但擁有這種觀點的人一般沒把製作過程中對兒童或成年人的傷害考慮在內。
批評無被害人犯罪的人常會引用毒品戰爭作例子。這背後的原因在於毒品本身不直接對其他人構成傷害。他們認為毒品刑事化會抬高毒品的價格。例如貝多和舒爾於1974年寫道:「英國海洛因的药店價格為每粒0.06分。到了美國街頭,則為每粒30-60元」。他們結論道,司法介入所導致的價格升高會提供一個誘因,使吸毒者犯下像偷竊、搶劫般的罪行,令他們為了得到毒品而選擇危害社會。
除了會創造毒品黑市以外,支持毒品合法化的人还认为,毒品戰爭會令被定罪者的再就業能力降低,从而减少了社會的劳动力。美國因毒品而被定罪的人有增加趨勢。美国司法统计局的數據顯示,1980-2009年間「因持有或使用毒品而被捕的白人比率增加了一倍,黑人則增加了三倍」;然而在美國,毒品戰爭也使得使用非法藥物的總人數下降了40%,根據一項受到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贊助的研究,在1979年,美國總共有兩千五百萬人使用非法藥物;而在1999年,則有一千四百八十萬人使用非法藥物。
延伸閲讀
*自由主义
*女性的性自由
*同性的自由戀愛
*自由意志主義
參考資料
- Ain't Nobody's Business If You Do () is a book by Peter McWilliams criticizing the existence of laws against consensual crimes. See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116024556/http://www.mcwilliams.com/books/books/aint/toc.htm mcwillia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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