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師雍

翟師雍(),字守中,號如臨,山西平陽府襄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丁酉科山西鄉試第五名舉人經魁,二十九年(1601年)成進士,兵部觀政,獲授行人,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八月陞為戶部湖廣司主事,三十七年管太倉銀庫,本年升員外郎,三十八年(1610年)外任大名府知府,捐出俸祿買田惠及窮人。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翟師雍升任河南睢陳兵備道副使,四十五年四月升山東參政、驻淮安,四十八年加升按察使,照旧管事。天啓四年(1624年)升山東按察使,督理七省漕運,寫下《飭漕末議》;五年再陞為湖廣右布政使,六年轉左布政使。崇禎元年(1628年)考察,調為陝西左布政使、分守關內道,勦滅流寇多立功勞。回鄉後遇上李自成變亂,他不屈服被殺,人們都敬仰他的完節。

家族
曾祖翟定。祖父翟大綱。本生父翟琚,儒官。嗣父翟璲,國子生。母杜氏。慈侍下。兄師曾、师伋、师孟。弟師偃、师貢、师有、师宓。娶喬氏。

翟師雍和弟弟翟師偃、翟師有並稱「河東三鳳」。

參考文獻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一·名賢傳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六·選舉表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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