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信之

胡信之,笔名寄韬,北京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新闻工作者,五卅运动时期因宣传工人运动被军阀张宗昌下令枪决。

生平
胡信之1890年生于北京,其父为晚清举人,曾任知县,家境清贫。毕业于北京大学后,约1915至1916年间赴青岛谋生,在《中国青岛报》任记者,其文常抨击时弊。约1924年3月,胡信之在胶澳商埠观象台任职,期间于五九国耻日与毕业于北京大学地质系的湖南人熊冲等人成立“志学社”,以钻研学术、砥砺德行、救国救民为宗旨。

胡信之从观象台离职后,于1924年9月与刘祖-{乾}-(一说刘祖谦)、段子涵等人创办《青岛公民报》,自任主笔。6月30日五卅惨案满月之日,约三万市民在齐燕会馆举行青沪粤汉死难烈士追悼会,胡信之在会上宣读祭文。7月初,胡信之发表社论《还要认定步骤向前去干》,抨击仅与英国经济绝交的言论,称持此观点者媚日,“坐食其肉,寝其皮,亦不足以蔽其辜也”,又称北洋政府“不但不能为国家福,反而为国累……要从根本上推翻现政府,造成有组织的国家,然后人民才能有真正的保障”。

胡信之的言论引起商界巨头不满,据称隋石卿等富商与13个团体联名上书控告《青岛公民报》鼓动工潮、宣传异端邪说,请求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严加制裁。工人代表傅书堂、伦克忠、学生代表李萼等人曾向报社透露隋石卿已向山东督军张宗昌告状,想借刀杀人,建议报社缓和言论,胡信之未听取建议。7月8日,胡信之发表《胡信之紧急声明》,称自己在新闻界向来正大光明,与“社会恶魔”周旋不屈于势利,“某某有以对待丁敬臣之法对待鄙人,此其受某国之使命,而欲置鄙人于死地也无疑。不过鄙人千里来此,早置死于度外……为争社会之正义死,在鄙人固死得其所,然光脚不怕穿鞋的,我不得其死,彼又安得其生?!”

7月25日,张宗昌抵青亲自指挥镇压工运。当晚,隋石卿等商界人士设宴款待张宗昌。7月26日,胡信之在公民报刊发短评,称商会为罢工同胞不肯出分文,献媚高官却一夜花费5000元,且在抵制日货高潮中将巨款花在日本旅馆中却不照顾中国旅馆。同日,张宗昌下令查封报社,以“肆意行邪论,鼓动风潮,扰乱社会,引起重大纠纷,群情慌惧”之罪名逮捕胡信之、段子涵等。7月29日下午7时,胡信之与中共党员、工运领袖李慰农在团岛被枪决,时年35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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