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献丰

李献丰(),四川省营山县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中国共产党党员。1995年,李献丰参军,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五支队服役,立三等功一次,曾被武警北京市总队评为优秀参谋。

2006年10月,李献丰转业到地方工作。他起初在中共南充市顺庆区政法委工作。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他在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先后担任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2013年8月至2016年10月,他在顺庆区大林乡(期间改名为大林镇)任乡(镇)党委书记。28日中午,中共阆中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称,李献丰已经两天没来上班。同一天,南充市公安局称警方正在核实案情。28日22时,四川省南充市纪委监委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李献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9日,中共南充市委召开常委会,免去李献丰阆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同一天,南充市公安局通报,已对李献丰性侵未成年人案立案,正在侦查。澎湃新闻引述知情人消息,李献丰当时并非被阆中市某局请去嫖娼,他自己用微信支付了这笔开销;李献丰也并非当场被抓,不存在苍溪县公安局当时放李献丰一马的事情;警方发现此事,源于一名女中学生被卖淫团伙拐卖,父母报警,广元市公安局调查团伙的交易记录时发现了李献丰,然而警方认为这可能是一个流窜卖淫团伙,李献丰嫖娼地点不在广元,广元警方将信息通报给了南充;李献丰身为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需先由纪委监委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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