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

上海市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旨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针对机动车车辆号牌的管理措施。

由于上海市城市规模较大,面临环境保护与交通管理的难题,为此上海市参考新加坡的拥车证政策,对非营业性客车牌照实行额度拍卖制度,同时对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限行措施。

本地号牌(沪牌)管理措施
车牌拍卖
为遏制交通拥堵,上海市的非营业性客车牌照一般需通过每月一次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來获得。拍卖在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举行。

上海市设有机动车额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明确,在上海市新增的客车额度实施拍卖制度,每次拍卖的客车额度投放数量根据客车额度每年新增总量及相关情况确定。

历史
1986年11月,“沪AZ0001”以10万元的价格起拍,成为第一块公开拍卖的车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块私家车牌。

1992年7月,上海试行Z牌“吉祥号码”的拍卖。此次拍卖会总共拍卖14张号牌,其中“沪AZ0518”因“518”与“我要发”谐音,当时下海的老板迷信“吉祥数字”能带来运气,拍卖价超过了拍卖行预计的15万元的极限。最终该车牌由一名苏姓老板以30.5万拍得。当天参与竞拍的14张号牌全部成交,总金额为224.8万元人民币。而“沪AZ0518”的拍卖消息也登上了《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的版面,更被美国《纽约时报》评论称“中国出现了超级富翁”。但不久后,苏老板的公司因为欠款被告上法庭,其悬挂所拍得车牌的奥迪车被查封,并再次参加拍卖以还清债务,但在第二次拍卖中流拍。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令,中国大陆禁止拍卖“吉祥数字”车牌。

1994年,上海市以“控制新增机动车总量、缓解交通拥堵”为由,参考新加坡拥车证模式,对中心城区新增私车额度通过投标拍卖的方式进行总量调控。当时采取的是不公开拍卖,在1994年至1999年累计拍卖额度仅1.1万辆。

1998年,上海分别实施对沪产车型、非沪产车型的私车牌照拍卖,前者2万元起拍,后者10万元起拍。这一做法也被批评为地方保护主义,湖北省也针对上海当时的做法采取反制措施,对每辆桑塔纳征收7万元的“解困基金”。这一竞争也掀起了汽车贸易大战。直至2000年,上海开始推行私车额度无底价拍卖,打破之前的地方保护政策。但进口车牌照仍有5万元的起拍门槛。

1986年至1994年,沪牌月均投放仅23张。进入21世纪,沪牌需求量形成爆发式增长,月均投放量从三位数增加到四位数,至2016年月平均参拍人数已超过16万人。

2003年3月,上海将国产车和进口车上牌额度合并拍卖,同时投标方式由纸质标书投标改为电脑投标。2014年11月开始,上海将沪牌统一纳入拍卖平台管理,禁止私人间交易。這標誌著沪牌無法二手交易。

2014年開始,上海一次性公佈每年的車牌投放量;且為遏制牌照價格過快上漲,每月设置警示价,若出價高於警示價,則價格無效;同时將个人以及单位汽車牌照分開拍卖。

2022年上半年,上海爆发2019冠状病毒病聚集性疫情。4月7日,上海市交通委决定,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6月1日。5月15日再次延长有效期,对额度证明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9月1日。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

2024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规定参与沪牌拍卖的人员,其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连续缴纳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一年。新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拍卖流程
申请资格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申请参拍沪牌的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沪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或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条款中未提及拍卖牌照。自此,上海车牌拍卖的合法性引发争议。5月24日,时任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公开表示,上海车牌拍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成为政策实施后受到的最为明确的批评,令合法性讨论公开化、沸腾化。律师杨小欣认为,车牌拍卖“剥夺了上海居民依据国家立法规定的条件申领号牌的权利”,破坏了国家立法应当具有的内在统一性,违反国家关于鼓励汽车消费以及税费全国统一的政策。

2010年6月24日,律师斯伟江申请公开私牌拍卖的法律依据,之后在7月15日收到政府《告知书》,称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拍卖法》。斯伟江表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据斯伟江10月25日收到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告知书》内容。斯伟江仍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12月29日,俞志渊在法庭上说,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答复敷衍了事”,依法应予撤销,强调《告知书》中提及的两部法律中没有上海车牌拍卖法律依据的信息。但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提到机动车登记有额度限制和须进行竞价拍卖;《拍卖法》则规定拍卖标的应是拍卖人所有的财产,而车牌不属于上海市政府的财产,而是一种行政许可;如果是国有资产,也应由专业评估部门对其进行估价后方可拍卖。不过出庭应诉的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的代表回应说法律程序和依据正确妥当,故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关案件
系统攻击案
2009年7月18日11时10分左右,该月车牌拍卖因网络原因被国拍公司宣布取消,并退还每名参拍者所支付的100元参拍费。但该通告没有解释取消的具体原因,亦无致歉声明。一名已出价的参拍者在网络论坛上发帖,号召参拍者联合维权,要求已出价的应视为有效,出不了价的找拍卖行索赔。上海国拍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拍卖所有出价均宣布无效,该月度的拍卖亦延期至7月26日进行。上海公安机关经过分析后确认,车牌拍卖期间有明确针对拍卖系统的拒绝服务攻击行为。8月9日,警方在安亭一民宅内抓获浙江籍男子周雄峰,到案后他表示,他于5月购买了一辆轿车,计划中标一张沪牌。但他觉得沪牌价格高昂,为达到低价拍牌之目的,他通过网络找到好友王永峰{{notetag|1=王永峰亦被另案处理,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10年9月20日,周雄峰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1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11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另有一名被告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不同数额罚金的刑罚;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华政学生诉国拍案
2014年12月,四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在参加“公益诉讼”大赛时发现车牌竞拍中收取的100元手续费“缺乏法律依据”,于是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手续费违背《拍卖法》有关佣金条款的规定,且无定价依据;并且认为国拍与参拍市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相关条款违背提示义务,有损公平性,属于无效格式条款。2016年6月30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庭上,国拍公司表示,手续费除了用于发放标书、系统维护,还要对拍牌记录进行数据分析,且依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价格法》的规定,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原告主张“价格不公平、不合理”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故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http://chepai.alltobid.com/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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