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聯(;)是指一個由若干獨立的主权国家組成的聯盟政体。
概念
一般而言,邦聯是结构鬆散的政治实体,本身不具備構成國家所必需之全部要素,不具完整國際法主體資格;它雖然設有公共機構處理有關共同事務,但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也沒有統一的立法和財政預算;各成員國公民只有其本國的國籍,而沒有邦聯的共同國籍。邦聯的法律和政策對各成員國不具備無可爭議的強制性。在邦聯之下,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国家,是國際法主體,各自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均具備完全獨立的自主權。各成員國的加入或退出相對自由。
另外,邦聯制的原則是主權在「邦」。邦聯各成員國人民沒有共同的國籍。聯邦與邦聯的構成單位也不一樣:在聯邦制之下,成員體有多種形式,如邦、加盟共和國、州、省、特別行政區等;在邦聯制下,成員體只有一種類型,即獨立國家。
邦聯的成員國常以單一渠道對外發言,要說邦聯制國家是一個複合國,卻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邦聯是一種介乎國家與超國家主義之間的人類組織形式。聯邦與邦聯的分類方法,像許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樣,是對複雜現實的簡單化。
特色
*各國仍有獨立主權且維持各自的政治運作。
*中央權力需要靠各國支持,否則政策無以推行;有些甚至沒有中央機制,例如:獨立國家聯合體。
*邦聯靠條約、政治、經濟或軍事組成,結構鬆散故容易因利害關係解組。
*邦聯盟國就算違反邦聯中央法律,亦不致於無效。
邦聯制的優點為利於合作、中央機制可被地方節制,同時具有:限制政治承諾的執行、政治體制不穩、容易造成分離主義運動等缺點。
現存邦聯
- 易洛魁联盟(1450年—1660年之间至今):北美洲五大湖地区的原住民建立的部落联盟,又称霍迪诺肖尼、易洛魁邦联、六族联盟。
- 瓦巴纳基联盟(1680年代—1862年,1993年至今):北美洲阿卡迪亚地区的建立的部落联盟,曾存在于1680年代—1862年,1993年重建。
- 黑脚联盟(18世纪至今):北美洲大平原地区的讲黑脚语的原住民建立的部落联盟。
- 阿拉伯國家联盟(1945年至今):由22个阿拉伯国家组成。
*(1949年至今):世界上最大的邦聯組織,目前英联邦有56個成員國。
**英聯邦王國(1867年至今):世界上現存最大的共主邦聯,目前有15個邦聯成員國,以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
- (1967年至今):由10个东南亚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类似于邦联,秘书处设在印尼;東協合作侧重军事安全和政治中立, 主要合作内容为经贸合作和东南亚经济一体化,目前东盟有11个成员国,一个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1967年—1977年,2000年至今):包括8个国家:刚果民主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肯尼亚、卢旺达、南苏丹、乌干达和坦桑尼亚。东非共同体五国原计划提出2015年合并成为统一的联邦国家(东非联邦)。该联邦将拥有共同的宪法、总统、议会和货币。但目前仍未成立。
*(1991年至今):苏联解体后由部分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协调成立的一个邦联,属区域性政治组织,总部设在白羅斯首都明斯克,工作语言为俄语。国家元首理事会是独联体的最高机构,通常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目前有9个会员国。
*(1993年至今):世界上第二大邦聯組織,目前擁有27個成員國,並且仍在擴張中。但與其他邦聯組織不同的是,歐盟已經超出邦聯的範圍,接近聯邦的地位。如:歐盟法律(如人權公約與法院)凌駕于各國法律之上、擁有歐洲議會、通過統一的貨幣政策,成立欧元以及形成的歐元區、可以持任意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家的申根签证前往其申根区的大部分国家、並且在外交農業等各個領域形成統一政策等等。两国公民可依据该条约,在俄白两国间自由生活和定居。
*(2001年至今):由55個成員國組成。
- 薩赫勒國家邦聯(2024年至今):前身是薩赫勒國家聯盟,由布基纳法索、马里和尼日尔三国组成。
历史上的邦联
相关
在加拿大,Confederation雖然也有「邦聯制」的意思,但引伸出一種特別用法,指代1867年7月1日加拿大聯邦化這個事件。
参见
- 共主邦联
- 联邦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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