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大倫敦政府公投是在5月7日於大倫敦舉行的無約束力公民投票,決定是否成立大倫敦政府,包括直選選出的倫敦市長和倫敦議會,當中後者負責仔細審查市長施政。公投投票率只有34.1%。
公投題目
選票上印有下述問題:
選民需選擇支持或反對。
結果
各自治市鎮結果
所有倫敦自治市鎮均支持政府的提案,當中又以內倫敦的支持比率更高。支持度最低的是布羅姆利區(57.1%),最高的是哈林蓋區(83.8%)。
相關法例及後續
1998年
是次公投乃根據《1998年大倫敦政府(公投)法令》進行,該法旨在制定舉行是次公投及任命監督公投進行的點票主任的法律條文。
1999年
公投通過以後,政府也通過《1999年大倫敦政府法令》,旨在建立大倫敦政府並下放權力,創立倫敦警察廳轄下的首都警察監管局,以及修改警區等。此法案亦是《1935年印度政府法令》通過後最長的法令。
2000年
2000年5月,倫敦首次舉行和。
參見
- 英國的權力下放
參考文獻
外部鏈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205092201/http://www.mayorwatch.co.uk/gla-election-results.php MayorWatch London Election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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