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可以指(以面积自小而大排序):
- 藏区,又譯图伯特,即西藏流亡政府所称的西藏,亞洲的一個歷史文化地區,通常是指青藏高原之上、喜馬拉雅山以北,藏族聚居、通行藏語的地區,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藏自治區和四省藏區。廣義的藏區還包括不丹和克什米尔的拉達克与喀喇昆仑走廊。
- 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自治區。其名義管轄範圍包括原西藏地方、西康省和目前由印度控制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稱拥有主權的藏南地區(阿鲁纳恰尔邦)。
- 藏人行政中央,常稱西藏流亡政府,駐地位於印度達蘭薩拉。
- 1912年至1951年間的西藏,為事实上独立的政教合一國家,由噶廈統治,管轄範圍包括衛、藏、阿里地区以及康區的一部分。中藏戰爭期間,西藏曾短暫佔領中華民國川邊特別區和青海省的部分地區。
- 西藏地方,中華民國設立的省级行政区,包括衛、藏、阿里地区,但從未實際統治該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藏初期亦曾沿用「西藏地方」名義進行管轄。
亦可能是指其他历史政權(依時期排序):
*吐蕃
*吐蕃分裂時期
*元朝宣政院辖地(薩迦巴)
*帕木竹巴(仁蚌巴)/明朝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清朝統治下的西藏
*波密土王
File:Tibet, 1946.svg|西藏 (1912年-1951年)
File:Republic of China edcp location map (disputed territories) Tibet Area.svg|中華民國設立的西藏地方(实际未能统治)
File:Tibet in China (all claimed).svg|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包括未实际控制的藏南地区)
File:Map-Qing Dynasty 1820.jpg|1820年清朝嘉慶二十五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西藏部分大致相等于今西藏自治区
File:TAR-TAP-TAC.png|西藏流亡政府定義的大西藏地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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