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8日第4號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法

1993年3月18日第4號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法》(),通稱《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法》(),是規範當前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的法律,並取代先前的《1981年4月22日第3號圖書館法》()。

該法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其中一個部分與參考書目遺產和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相關,另一個部分則與加泰羅尼亞公共閱讀系統相關。該法示意性地提到了構成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的所有要素,以及大學圖書館、普通學校圖書館及專門圖書館三者之間的關係。。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但仍有所延誤),《公共閱讀地圖》於2003年首次出版,除了明確圖書館服務需求外,也確定與每個城市相對應的圖書館服務類型。《公共閱讀地圖》收集了加泰羅尼亞351個公共圖書館的服務現狀,並分析其發展過程。根據《1993年3月18日第4號加泰羅尼亞圖書館系統法》第34條,所有人口超過5,000人的城市都必須設有地方圖書館(),《公共閱讀地圖》在2008年和2014年進行了幾處修訂。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