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隆

酒井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日軍將領,被南京軍事法庭裁定為戰犯,最終階級陸軍中將,正四位。

生平
酒井隆曾任日本駐中國公使館副武官、駐濟南武官、參謀本部作戰部中國課課長、駐天津日軍參謀長、第23軍司令官等職務。戰後被中國國民政府以戰爭罪行拘捕。

入侵中國
1928年,駐濟南日軍跟國民政府北伐軍發生衝突。中國指控日軍向北伐軍發動攻擊,日本則聲稱有12名日本僑民為北伐軍所被害。發生衝突後,雙方原已外交協議停火。但駐濟南日軍司令官福田於四天後再次發動攻擊,造成數千人的傷亡,國民政府外交人員蔡公時也在此攻擊中被殺,是為濟南慘案或五三慘案。酒井隆時任日軍濟南武官,直接參與此事。1935年,酒井隆任天津日軍參謀長,親自起草《何梅協定》,將國民黨及東北軍逐出華北。1939年3月10日,担任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初代长官。

侵略香港
1941年11月,酒井隆以中將軍階被派駐廣州,擔任第23軍司令官,並为入侵香港作最後準備。12月8日,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日軍偷襲珍珠港後正式向英美宣戰。酒井隆指揮日軍入侵香港。12月25日,香港總督楊慕琦-{}-向-{}-日軍投降。在磯谷廉介抵港前,酒井隆任香港軍政廳最高長官。日軍在佔領香港期間,強姦婦女、屠殺戰俘及平民,包括醫院內的病俘及醫護人員。

根據戰犯法庭的審判記錄,酒井隆在香港犯下的罪行如下:
*1941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於鯉魚門屠殺30名戰俘。
*1941年12月18日於摩星嶺炮台屠殺了24名戰俘。
*1941年12月19日屠殺了20人的英國醫療隊(聖約翰救傷隊)。
*1941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手下士兵強姦7名護士,三人死亡;殺害60至70名受傷的戰俘。

戰後審判
1945年8月,酒井隆任職於北平。日本戰敗後,酒井隆在北平被國民政府逮捕及移交南京軍事法庭審訊。酒井隆在1930年代於華北出任日軍指揮官時已對平民犯下多起殺戮罪行,已足以被判處極刑。1946年8月27日,經過三個月的審判,酒井隆被判死刑。同年9月30日,酒井隆在南京雨花台被槍決。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0204165809/http://www.ess.uwe.ac.uk/WCC/sakai.htm Trial of Takashi Sakai]
*[http://youtube.com/watch?v=B1NBXSEdQQc TVB環球新聞檔案【人物介紹:酒井隆】]

|width=25% align=center|前任:
楊慕琦
總督
|width=50% align=center|軍政廳最高長官
1941年12月25日-1942年2月20日
|width=25% align=center|繼任:
磯谷廉介
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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