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批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1986年12月17日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4处。按照公布时的分类,分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6处,帝国主义侵华罪证遗址1处,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7处,古遗址35处,古墓葬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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