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葡萄牙語:,葡文縮寫:CCRC),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長官管轄及指導下運作。
職權
*設立及維護包含被指認的自然人、法人及實體,以及被凍結資產的最新登記的公開資料庫,並於其互聯網網站中上載相關資料;
*將第6/2016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所規定行為的公佈,以及按第九條第一款採取的措施,通知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六條規定的實體;
*就第6/2016號法律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向第2/2006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實體提供具體指引,並發出特定指示,以確保該等責任和義務的履行;
*應要求發表意見,尤其就第6/2016號法律第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規定的範疇;
*執行第6/2016號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法例
*第6/2016號法律(2016年8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凍結資產執行制度。
成員
根據相關批示,委員會為一具跨範疇的實體,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組成,並在有需要時可加入與委員會職權相關範疇的專業人士。
主席
行政長官岑浩輝
成員
- 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並擔任協調員
- 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郭婉雯
- 海關代任助理關長葉華釗或其指派的代表
- 法務局局長梁穎妍或其指派的代表
-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或其指派的代表
- 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或其指派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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