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列表

本條目列出中華民國的銀行,包含中央銀行、本國銀行、獲得政府許可在國內(臺澎金馬)營業的外國銀行。「本國銀行」是指法人主體設在國內的銀行,與其股權是否為外資所有無關。

本國銀行中有俗稱之「八大公股行庫」或「八大行庫」,係指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多數股份之8家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台灣企銀;當中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仍為政府完全持股外,其餘皆已釋股上市,因此在資本市場又以「官股四金二銀」代稱可交易股票的六間公股銀行。事實上泛公股銀行還包含輸出入銀行及全國農業金庫,但因業務特殊少被納入。由於早期金融業受到控管,長期由政府經營,因而此八家銀行發展下的規模,相較其他銀行大上許多。八大行庫會隨政府政策調節資金、影響金融市場,資本市場多視其動向,作為中央政府當前對於金融環境的態度;並且亦是國安基金的一環,在金融秩序失序時進場護盤。

營運中
中央銀行
本國銀行
依《銀行法》第20條規定,銀行分為:商業銀行、專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三種,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過去曾有儲蓄銀行之種類,因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得兼營儲蓄業務,導致未曾設立過,已於2000年修法中刪除。

在《信託業法》施行後,台灣的信投公司皆已退場;經營中的專業銀行僅剩政府設立者,民營已全部轉型為商業銀行。

專業銀行
依《銀行法》第88條規定,專業銀行分為:工業信用、農業信用、輸出入信用、中小企業信用、不動產信用、地方性信用等六種。過去曾有工業銀行與地方性信用,惟皆已轉型或跨出營業地域,變為商業銀行。

全國農業金庫是依《農業金融法》設立的銀行,法源非來自《銀行法》;主管機關亦非銀行局,為農業金融署。

商業銀行
(中國)大陸地區銀行
馬英九政府上台後,開放中國大陸商業銀行(或稱「陸資銀行」)在臺澎金馬營業。由於海峽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中國大陸銀行的法律地位及限制跟外國銀行大致雷同,但除了依循銀行法設置外,還需符合《两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等兩岸相關法規。

資產規模
本列表係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所公布之金融統計資料進行排名,並整合同一控股集團在臺分行與本國銀行之數據編製而成。由於部分外國銀行未有就其在臺分行單獨披露財務資料或相關資料未向公眾公開,因此未被納入本排名。當中包括: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

已結束營業
本國銀行
外國銀行
注释
參考資料
參見

  • 三商銀
  • 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列表
  • 中華民國金融機構代號列表
  • 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外部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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