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道安

龚道安(),男,汉族,湖北公安人。警校毕业后。他在湖北省公安县担任刑警,后升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11月任公安部十二局(技术侦察局)副局长,2012年10月任十二局局长,2017年6月起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2018年1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20年8月1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生平
湖北省
龚道安早年就读湖北省公安县第二中学,后考入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时为中等专业学校,现湖北警官学院前身)刑事侦查专业。警校毕业后,他于1981年9月参加工作,进入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担任刑警,历任刑侦队副队长、派出所长、刑侦队长。后来,他转往公安县公安局的上级单位荆沙市公安局任职,先后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兼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之后,他上调湖北省公安厅,历任副处长、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

2007年12月,他被派往咸宁市,出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这起案件由公安部督办,当时引发了舆论关注,出任公安部十二局(技术侦察局)副局长。2012年10月,他升任十二局局长。2021年2月10日,龚道安的黨籍被開除,公职被解除。3月1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龚道安作出逮捕决定。

2021年3月,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9月16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龚道安受贿一案,起訴書指出其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佈对龚道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联人物

  • 孙力军团伙主要成员:孙力军、王立科、邓恢林、刘新云

参考文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