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heruses|subject=一部美國電影|other=團名在中文亦譯為「城-{}-市之光」的美國樂團|首都城市群}}
{{Infobox Film
| name = 城市之光
| original_name =
| image = City Lights (1931 theatrical poster - retouched).jpg
| caption = 影院海报
| director = 查理·卓別林
| executive_producer =
| producer = 查理·卓別林(未被列出)
| writer = 查理·卓別林
| production_supervisor =
| starring = 查理·卓別林
| music = 查理·卓別林
卖花女主题:(未被列出)。
劇情
城市里有一座雕像正要揭幕,揭开幕布时却发现流浪汉查理·卓别林睡在上面,于是官员们立即赶走了他。流浪汉非常穷困、无家可归,在离开的路上还被两个卖报童纠缠。他偶遇了一位美丽的卖花女(饰),一开始没有意识到她是盲人,便买了一枝花。她找零钱时,旁边一个富人正好坐进一辆豪车开走了,发出的声响使卖花女以为是买花的人离开了。流浪汉见状悄悄踮着脚离开。
当晚,流浪汉在水边碰见了一个试图自杀的百万富翁(饰)。流浪汉救了他,说服他应该活下去。他把流浪汉带回自己的宅邸,给他换了一身衣服。夜间,两人去城里寻乐,流浪汉无意间造成了好些混乱。第二天清晨,在他们驾车回宅邸的路上,流浪汉看见正走去卖花的卖花女。他向富翁要了一些钱,找上卖花女后买了她所有的花,然后开着富翁的劳斯莱斯汽车送女孩回家。
他离开后,卖花女向她的祖母(饰)讲述了她新结识的富人。当流浪汉回到宅邸时,富翁酒已经醒了,却不记得他了,让管家把他赶了出去。当日晚些时候,富翁再次喝醉,又碰见流浪汉,邀请他回家参加一个奢侈的派对。第二天早晨,清醒后的富翁准备渡海旅行,又不记得他了,再次把他扔了出去。
流浪汉回到卖花女的住处,从窗边窥探到医生在为女孩看病。他为了挣钱帮助她,找了一份扫街道的工作。同时,女孩的祖母收到通知,告知她如果她们在一天内不付清欠租就会被赶出去。祖母把通知单藏了起来。流浪汉在午休时间前来看望卖花女,看见报纸上关于一个維也納医生能做复明手术的新闻。随后他发现了那张通知单,在女孩的要求下读给了她听。他向她保证自己会帮她付掉租金,但他回去后发现自己因迟到而被解雇了。
他走开时,一位拳击手劝他参加做假的比赛,然后两人可以平分50美元的奖金。然而就在比赛开始前,那人收到了一封电报,警告他警察就要来抓他了。他逃跑了,留下流浪汉和一位厉害的替补拳击手比赛。流浪汉英勇地参加了比赛但还是被击倒了。
之后,他碰见了刚从欧洲回来的喝醉的富翁。富翁把他带回宅邸,听闻女孩的困境后,给了流浪汉1000美元。此时,两个盗贼正躲在屋子里,听见他们谈及现金便跳出来抢了富翁剩下的钱。流浪汉打电话叫来了警察,但盗贼已经逃走,管家臆断是流浪汉偷了钱。富翁既不记得流浪汉,也不记得给了他钱的事。流浪汉勉强逃脱,把钱给了卖花女,告诉她自己会离开一段时间。后来,他在之前戏弄过他的报童面前被逮捕下狱。
几个月后,流浪汉出狱了。他到女孩原先卖花的街角去找她,但没有找到。卖花女用钱治好了眼睛后,和祖母开了一家花店,生意兴隆。当一位富有的青年男子来买花时,女孩怀疑他是不是自己神秘的帮助人。流浪汉在花店窗前的排水沟中捡起一枝花时,又遭到了报童的骚扰。他正要转身离开时,发现了隔着玻璃窗看着他的女孩。女孩看见他弄皱了捡起来的花,便好心地给了他一枝新的,还有一枚硬币。她握着他的手给他硬币时,意识到了熟悉的触感。她说:“是你?”他点头,问:“你现在可以看见了?”她哽咽地回答:“对,我现在可以看见了。”流浪汉害羞地向女孩微笑,影片就此结束。
演员
- 查理·卓别林 - 流浪汉
- - 卖花女
- - 卖花女的祖母
- - 百万富翁
- - 富翁的管家
- - 拳击手
未正式列出:
- - 报童
- - 市长、卖花女的邻居
- - 扫街人
- 珍·哈露
制作
前期制作
卓别林1928年的作品《马戏团》是他在电影工业启用录音技术、默片时代终结前的最后一部电影。他自己给自己当制片人和发行商(有联艺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得以让《城市之光》依旧成为默片。严格地说这部电影是一个混合体,它的原声带中含有同期声音乐、声效和一些拷贝自言语模式电影的无法被理解的对-{}-话。本片的对-{}-话是用字幕来呈现的。发明家欧仁·奥古斯丁·洛斯特最早在1918年联系了卓别林,想要让他制作有声电影,但两人从未见面。当时卓别林轻视有声片,对记者说他会“给那些有声片三年时间,就那样”。富翁的剧情基于卓别林旧有短片的构思:两位百万富翁从城市垃圾场找来一个流浪汉,带他去昂贵的俱乐部中玩乐,然后再把他扔回垃圾场,因此流浪汉醒来后不知道那是真实的还是发生在梦中的事。这个故事被修改为一个富翁在喝醉时是流浪汉的朋友,在清醒时不认识他了。
卓别林在1928年5月正式开始本片的前期制作,在当年夏天雇用了澳大利亚艺术指导亨利·克莱夫()设计布景。卓别林最终给了他富翁这个角色。尽管影片背景起初被设定在巴黎,但布景参照了几个不同城市。罗伯特·谢尔伍德()说:“这是个奇怪的城市,混合了伦敦、洛杉矶、那不勒斯、巴黎、丹吉尔和康瑟尔布拉夫斯的特点。它不是任何一个城市,又集合了所有城市。”。威瑟曼也把片中的布景与卓别林童年时代的地点相比较,例如开场的雕像类似肯宁顿公园路()上的圣马克教堂()。拍摄开始于流浪汉第一次遇见卖花女的场景。这一场景的拍摄用了几个星期,卓别林开始考虑是否换掉切瑞尔。多年后,切瑞尔说:“我从未喜欢过查理,他也从未喜欢过我。。配乐在6周内与合作完成,包含了100多个。卓别林无法找到原唱,但还是采用了她的歌曲。帕迪拉因影片没有列出他的贡献而在巴黎提出起诉,卓别林最终败诉。一些现代的发行版采用了卡尔·戴维斯新录制的版本。
发行、反响及影响
在首映的两周前,卓别林在洛杉矶的举办了一场不公开的预映会。预映会不太成功,只吸引了少量不热情的观众。
由于在那时默片已经过时,卓别林担心本片的反响不佳,而惨淡的预映会也削弱了他的自信。尽管如此,《城市之光》还是成为了卓别林商业上最成功,最受影评人赞誉的作品之一。影片在美国赚取了200万美元,其中四分之一来自于在科汉剧院的持续12周的放映。大萧条时期的观众对本片反响热烈,影片首次上映的总票房为500万美元。
影评大多为正面。《》的一位影评人说:“自从在双卷轴时代第一次观看卓别林喜剧起再也没有像看本片时这样放声大笑了。。然而,《》亚历山大·巴克沙()针对其默片的形式和过度的情绪渲染严厉批评了《城市之光》,称之为“卓别林最弱的作品”。理查德·梅里曼()称最后一个场景为电影史上最伟大的一个瞬间。的影评人埃里克·D·施耐德()说,到1931年大部分好莱坞电影人要么投入了有声片世界,接受不可逆的潮流,要么干脆放弃电影制作,但卓别林在本片的项目中立场坚定。他也指出在那时好莱坞几乎没有人有再制作一部默片的影响力,更别说取得成功了。卓别林如此坚持的原因之一是他知道流浪汉角色在有声电影中无法保持其魅力。1972年,俄罗斯导演安德烈·塔科夫斯基也把它列为十佳片单第5位,评价卓别林:“他是唯一进入影史而不会遭到质疑的人。他留下的电影从未过时。”萧伯纳把卓别林称为“电影业中唯一的天才”。意大利导演費德里柯·費里尼经常称赞本片,他的《卡比利亚之夜》也对本片有所指涉。在2003年的纪录片《查理·卓别林的生活和艺术》()中,伍迪·艾伦说本片是卓别林最好的作品。据说,艾伦1979年的影片《曼哈頓》中的最后一个场景改编于本片最后一个场景。哲学家斯拉沃熱·齊澤克在他的文章《为什么信件总能达到目的地?》()中用本片作为主要例子。卓别林把影片中穿的流浪汉服装捐给了洛杉矶县的自然历史博物馆。
荣誉
1952年,在《视与听》杂志的首次“影史最佳电影”投票中,《城市之光》位居第2位,仅次于維多里奧·狄西嘉的《單車失竊記》。它在2002年《视与听》影评人评选榜单上位于第45位,在导演评选榜单上位于第19位。1992年,本片因其在“文化、历史和审美方面的显著成就”,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国家电影登记部下属的国家电影保存委员会保护电影名单。2007年,美国电影学会在“AFI百年百大電影”榜单上把《城市之光》列为第11位史上最伟大的美国电影,比原来榜单的第76位有所提高。美国电影学会在2008年的“AFI十大類型十大佳片”榜将其列为爱情喜剧类的第1位。片中的流浪汉角色也被列为“AFI百年百大英雄与反派”榜英雄类的第38位。本片还被列为“AFI百年百大愛情電影”榜的第10位、“AFI百年百大喜剧片”榜的第38位和“AFI百年百大励志电影”榜的第33位。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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