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字谷生,號楚畹,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金蘭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婺源知縣。此時魏忠賢黨得勢,朝廷禁東林黨,毀各地書院以充實糧餉,他提出當地是朱熹故鄉而得以保全。之後陞任山東道監察御史,以流寇問題嚴重上陳便宜四事,歷任陝西巡按御史、長蘆巡鹽御史、應天督學御史,再轉為應天府丞、太常卿後辭官歸鄉。
魯王朱以海監國,起用金蘭為太常卿,紹興失陷後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五十八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中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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