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是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法規。法規規定了服務平台及內容創作者合法發表言論的範圍,同時亦鼓勵他們創作符合中國官方價值觀的內容,另外亦嚴禁網絡暴力、人肉搜索及操縱帳號等行為。該項規定是中國迄今推出的最為全面、最為嚴厲的網絡審查和信息控制舉措之一。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定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及出版自由等人權保障,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上亦指出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同時,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近年先後推出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規,加強了網絡審查。相關法規提出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等定義不明、與意識形態相關的要求。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則相對上述法規更為廣泛及嚴格,規定中定明禁止傳播「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谣言」等相關內容。。202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表示,要对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0年2月24日,北京召开「统筹推进全国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工作部署会议」。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趙克志更發文章指防疫工作要「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借疫情进行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表的「解讀」文章指出,《規定》的制定是反映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提出的「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的要求,並引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言論,認為《規定》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規例內容
與過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規例相比,這次《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要求比以往更具針對性及嚴格。對於一直存在的內容平台自我審查情況,《規定》亦將往日的「要求自律」升級至明文規定。
《規定》要求網絡內容創作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下列內容。
參見
- 網際網路社會學
- 言論自由
- 輿論引導
- 自我審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審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
- 博客服務自律公約
- 对习近平的言论审查争议
-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 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http://www.cac.gov.cn/2019-12/20/c_1578375159509309.htm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全文]
- [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16126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发布稿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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