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侵犯财产罪包括以下罪名: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

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参见

  • 八大罪
  • 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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