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岑(),字高伯,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九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大理寺評事,陞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出為浙江杭州府知府,處理海寧縣知縣貪腐案,被浙江巡按周汝員彈劾罷官。
工詩文。著有《竹素齋集》。
參考文獻
方岑(),字高伯,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九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大理寺評事,陞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出為浙江杭州府知府,處理海寧縣知縣貪腐案,被浙江巡按周汝員彈劾罷官。
工詩文。著有《竹素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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