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明郡為過去位於日本三重縣北部的郡,已於1896年4月1日與三重郡合併為新設立的三重郡。
在1879年實施時的轄區包括現在的川越町、朝日町全部地區、四日市市的北部地區和菰野町的北半部地區。
歷史
過去在令制國時代屬於伊勢國,11世紀時曾被獻給伊勢神宮成為神郡,在16世紀戰國時代初期,此區域由眾多被統稱為的小勢力的豪族們所掌控。
16世紀進入江戶時代後分屬,東部區域屬,西部屬。
19世紀末明治維新於1871年實施廢藩置縣後,改隸屬桑名縣和忍縣;不過僅四個月後,位於伊勢國北部的各縣被整併為安濃津縣,不過又是僅三個月後,由於縣廳搬遷而更名為「三重縣」。
1879年實施時,正式設置近代的行政區劃「朝明郡」,並在三重郡四日市町(位於現在的四日市市)設置「三重朝明郡役所」,同時負責管理三重郡和朝明郡。
沿革
- 1889年4月1日:實施町村制,朝明郡下設、、、川越村、朝日村、、、、、、。(11村)
- 1896年4月1日:朝明郡與三重郡合併為新設立的三重郡。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 神郡
- 三重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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