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維賢

任維賢(),字宗程,號玉臺,四川保寧府閬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四川鄉試第十六名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二百五十四名進士。任刑部郎中,嘉靖四年(1525年)十一月升太僕寺丞,出為陝西按察司僉事,調江西按察司僉事,十二年(1584年)八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參議,升雲南按察司副使,改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十八年(1590年)十月升浙江按察使,升河南右布政使,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升陝西左布政使,同年八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被禮科給事中馮良知論劾,吏部覆令回籍聽勘。二十四年(1596年)五月起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二十五年(1597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同年五月被吏科都給事中楊上林論劾,罷職閒住。

家族
曾祖任潮;祖父任讓;父任儀,山西布政使司參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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