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岩自杀事件是一宗發生在中國的自殺事件,女主角姜岩(1976年6月20日-2007年12月29日)由于丈夫王菲的外遇而自杀身亡。2008年1月初,与事件相关的网络文章——《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在中文网络论坛开始流传。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而不断升职加薪,但因为生活奢侈,主要家用仍由姜岩承担。
2006年初,经过五年恋爱,姜岩提出结婚,王菲不同意,其家人也因为姜岩年龄较王菲大四岁而反对。之後姜岩提出分手,王菲家妥协,同意二人结婚。但没举行仪式和酒席。2月22日
两次自杀及死亡
2007年12月26日,姜岩给博客解封。并贴上王菲和东方恩納在罗马的亲密照片。将自己两个月来的经历坦诚托出。12月27日,姜岩服下三百片舒乐安定后自杀。
由于姜岩属于非正常死亡,公安部门需要丈夫的签字,而王菲躲着不肯露面,导致姜岩的尸体迟迟未能入土。这也成为姜王两家争执的焦点。1月11日,张乐奕以姜岩博客的名字申请了一个域名,开通“北飞的候鸟”网站。25日,姜岩在亲人及一些生前朋友的送行下,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朝阳分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2008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张乐奕在披露王菲婚姻不忠行为的同时,披露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亦构成了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认定张乐奕以披露王菲隐私的方式造成了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北飞的候鸟”网站登载的《静静的》一文行为不构成对王菲的侮辱。 法院判决:被告张乐奕停止对原告王菲的侵害行为,删除刊登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的《哀莫大于心死》、《静静的》、《心上的月光》三篇文章及原告王菲与案外人东某的合影照片;在“北飞的候鸟”网站首页上刊登向原告王菲的道歉函;赔偿原告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千元、公证费用六百八十四元。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对王菲的侵害行为,删除大旗网《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专题网页;在大旗网首页对王菲刊登道歉函;赔偿王菲精神抚慰金三千元、公证费用六百八十三元。王菲基于天涯社区侵权提出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工资损失、公证费及精神抚慰金等请求没有被法院支持。宣判后,张乐奕代理人当庭提起上诉。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判决最终确认张乐奕侵害王菲名誉权的事实成立,判令张乐奕删除“北飞的候鸟”网站上的侵权文章、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对王菲赔礼道歉并王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共计5684元。
资料来源
外部链接
*悼念姜岩的网站: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115085350/http://orionchri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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