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公輔

黃公輔(),字廷璽,號春甫,廣東新會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擔任浦城知縣,挽留辭官的葉向高、譴責卸職的錢象坤。轉任山西道監察御史後,他為誤讀帝詩的府屬辯白,發還餽金責備對方,又上疏彈劾韓敬、魏忠賢、李實不法,乞求治罪,言辭激切,被霍維華反劾而削籍。

魏忠賢敗亡後,黃公輔得起用為湖廣湖北道參議,改任江西副使。其時湖廣有數百人到北京的楊嗣昌衙門,責罵楊嗣昌不為當地著想,對方因此上疏讓他留在湖廣,其後再進任寶慶參政,入賀朝廷期間上疏「流寇燎原,征討宜急」,獲崇禎帝嘉獎。

崇禎十三年(1640年)黃公輔兼任長沙副使,正值張獻忠攻打長沙城,他設置埋伏,斬殺三千多名流賊平定事件;很快他回到寶慶,監督軍隊反擊攻城的臨藍營軍隊,斬殺對方首領。他清廉謹慎,長沙、寶慶人民感恩其德政,獲舉薦任僉都御史撫治偏沅,與巡按不和而稱病歸鄉。

永曆八年(1654年)李定國出師,黃公輔和孫子黃確依附王興;至十一年(1657年)他寫信給鄭成功,商議以福建、廣東軍隊收復南京,適逢勤王兵前來,他命黃確自龍門經越南前往永曆帝行在。十二年(1658年),南明朝廷晉任他為兵部尚書、總督水陸義旅,賜尚方劍方便行事;他和王興議事被洩密,拒絕尚可喜前來招降,孫兒黃確、黃碩兄弟被擒後也堅持不屈。十三年(1659年)正月七日,黃公輔在文村憂憤而死,年八十四歲。

家族
曾祖黄珍。祖父黄宗国,生员。父黄文翟,冠带生员。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道光《新會縣志》·卷六·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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