鄚玖(,),17世紀末、18世紀初越南河仙鎮的華僑領袖及實際統治者。
鄚玖本姓「莫」,及至僑居越南後,因避免與篡黎自立的莫登庸的家姓相混淆,便在自己的姓「莫」上加上「阝」(邑部),成為「鄚」氏。他是中國廣東雷州人氏,明朝滅亡後,因不願受滿清的統治而流亡到柬埔寨,奉柬埔寨國王命令帶領華人僑居於湄公河三角洲。他在該地建立城市河仙(今越南堅江省一帶),積極開發及進行管治,使之成為繁榮的中南半島城市。後來向越南舊阮稱臣,獲授河仙鎮總兵一職。去世後,其子孫繼續統治河仙鎮,直至1832年為止。
由於對河僊一帶開發的功績,鄚玖至今備受當地華僑的尊崇。
僑居河仙
鄚玖居住在柬埔寨一段時間後,感到自己寄人籬下,一旦失勢,就難以安身立命。到了約17世紀末,鄚玖為了自保起見,便收買柬埔寨國王的寵姬倖臣,使之向國王說情,讓鄚玖治理湄公河三角洲的恾坎。(柬埔寨語名稱「Man Kham」的音譯。又稱為方城、芳城或幡城,譯自柬埔寨語「」,意為港口。)經國王批准後,鄚玖被委任為恾坎的「屋牙」。(柬埔寨語,意為公爵,地方長官或鎮守。)從此,鄚玖便長期居留在恾坎,亦即後來的河仙。
※關於鄚玖定居河仙的時間,阮朝學者鄭懷德所編的《嘉定城通志》列於「大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鄚玖投靠柬埔寨之後。如這個說法是正確,鄚玖移居河仙的時間便在1671年至1679年之間。
在河仙的經營與管治
開放河仙門戶,推動商業發展
河仙(據《嘉定城通志·疆域志·河仙鎮》,由於恾坎「相傳常有仙人出沒於河上,因名河仙-{云}-。」)地處湄公河三角洲,原是柬埔寨領土,鄰近暹羅及越南舊阮的轄地,是印支南部各國的交匯處。鄚玖亦看準了這一點,於是便「招四方商旅」,吸引了「海外諸國,帆檣連絡而來。其近華(指越南人)、唐(指華僑)、獠、蠻,流民叢集,戶口稠密」,因而使河仙成為繁盛一時的港口。鄚玖盡力地加強軍事設施,務求使河仙擁有基本的自衛能力。(波微的記載,並沒有提及鄚玖從甚麼時候開始增設這些設施。大約在1679年或更後的一個時期裡,柬埔寨及河仙受到暹羅的一次入侵,卻幾乎是全無招架之力。詳見下。)
財政制度
*鼓勵農業:鄚玖用贈與、頒發的方式,將土地及農具交給農民,並且未曾向人民強制賦役或徵收營業稅等稅項,以鼓勵農業。
※有關暹羅入侵及鄚玖被扣留的具體時間,《河仙鎮協鎮鄚氏家譜》並沒有詳細交代,只列在1700年鄚玖兒子鄚天賜出生之前。據戴可來和陳荊和的說法,暹羅第一次入侵河仙的時間大約在1679年,也就是暹羅那萊王在位期間。其後至1700年的二十餘年間,河仙似乎被暹軍或陳上川的部隊所佔領,而柬埔寨國內又戰事不斷,因此,鄚玖只能暫避隆奇(隴棋)。大約在1700年柬埔寨形勢大定之後,鄚玖才重歸河仙。
內附越南舊阮
鄚玖返回河仙繼續經營後不久,謀士蘇公提出「高棉素性淺薄,長於狡詐,少忠厚,非久依之勢。不若南投大越(舊阮),叩關稱臣,以結盤根之地。萬一有故,依為亟援之助。」亦即是說向越南舊阮勢力投誠稱臣,以換取其支援。鄚玖接納此一建議,便於1708年農曆八月,(此據《嘉定城通志·疆域志·河仙鎮》。《河仙鎮協鎮鄚氏家譜》說在1714年,戴可來認為有誤),親自到富春覲見舊阮君主阮福淍。阮福淍隨即授任鄚玖為河仙鎮總兵玖玉侯。鄚玖取得舊阮的承認後,便在河仙繼續其實際的統治。一直至到西山朝消滅舊阮及河仙鄚氏之前,鄚氏仍向舊阮稱臣,河仙亦從名義上歸入越南版圖,但郤維持著內政獨立的狀態。
去世
鄚玖於1735年7月17日(農曆五月二十七日)去世,享年八十一歲。(《嘉定城通志·疆域志·河仙鎮》則說是五月二十一日去世,享年七十八歲)舊阮追封鄚玖為開鎮上柱國大將軍、武毅公,其子鄚天賜繼領河仙鎮。
評價
*學者戴可來從華僑發展史的角度出發,向鄚玖作出甚高的評價,指出他與同時期居於邊和、美湫一帶的越南華僑領袖級人物楊彥迪和陳上川有所不同。因楊彥迪、陳上川只是越南舊阮的「臣僕」。而河仙鄚玖縱然名義上是舊阮或暹羅的附庸,但郤能長期維持自主政權。另外,又提到他致力招攬各色人種的人民,並在強敵蹂躪的情況下堅韌不拔,保持了河仙的繁榮,堪稱「華僑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
*學者郭振鐸、張笑梅則認為,以鄚玖為首的一批華僑人士,本身善於農耕、手工業及經商,有利於帶動河仙一帶的生產力,「為安南南部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法國學者保爾·布德讚揚鄚玖對河仙的開發,說「這塊人煙稀少的蠻荒之地,縱使未被鄚玖如願以償地建成一個人間樂園,但至少也已被改造成一塊人煙輻輳的可居之地了。」
明命三年(1822年)秋,明命帝認為鄚天賜父子有功於國,追封鄚玖為樹功順義中等神,準河僊美德社依舊奉事。
參考文獻
引用
来源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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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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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鄚天賜
*堅江省
*南進
*明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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