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

博乐市(;卫拉特托忒文:,中蒙联合转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首府,為一縣級市。也是博尔塔拉军分区机关所在地。

历史
博乐一名历史悠久,公元12世纪耶律大石建西辽后,所建“勃罗城”(在今博乐市西南)为其最早的记载。元代有“不剌”、“普剌”、“孛罗”等译名。

明末清初,属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後为准噶尔汗国策妄阿拉布坦部落的游牧地。清朝征服准噶尔之后,從察哈爾调兵丁进驻屯垦戍边,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移察哈尔左营驻此,设领队大臣,该地俗称大营盘。《西域图志》称博罗塔拉。光绪十四年(1888年),属精河直隶厅。

民国三年(1914年),察哈尔领队大臣改为领队官,隶新疆都督节制。民国九年(1920年)1月7日,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塔拉县。

1950年改名博乐县。1955年划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为自治州首府。1958年6月19日,撤销博乐县机构,保留博乐县名称,由自治州直接领导博乐县各区、乡。

1962年11月7日,恢复博乐县建制。1985年撤销博乐县,成立县级博乐市,仍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部所在地。

人口
2020年末,博乐市常住人口为246,706人,其中农村人口13.72万人,城市人口12.31万人。主要有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28个民族。

地理
博乐市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艾比湖西,天山西段北麓,准噶尔盆地西部西南部。东部和东北部临精河县、托里县,西濒温泉县,南滨尼勒克县、霍城县,北以阿拉套山分水岭为界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边境线长150千米。市区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24千米。博乐市南北长117.5千米,东西宽164.7千米,区域面积7500平方千米。博乐地处阿拉套山和岗吉格山间谷地,博尔塔拉河畔,地势西部高、东部低,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谷地平原呈阶梯状分布。境内水系主要有博尔塔拉河、保尔得河、赛里木湖、艾比湖。

属大陆性干旱半荒漠和荒漠气候,春季气温冷暖多变,夏季高温,气候炎热,伴有干热风,秋季气爽,冬季长而寒冷,年均气温5.6℃,年均降水181毫米。

行政区划
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1个乡: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