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犯(),是彼得·本南森在1961年5月28日為《倫敦觀察家報》撰寫的文章(“被遺忘的囚犯”)中創造的一個術語。該詞常與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有關。與政治犯不相同。良心犯可以指因政治見解、性取向、族群、宗教而入獄的任何人,也可以指因非暴力表達其信念而被監禁或迫害的人。
良心犯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關於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保護。
陳衛、當知項欠、艾爾西丁·伊斯萊爾(Ershidin Israil)、高智晟、郭飛雄、郭小軍、劉曉波、毛恒鳳、師濤等人被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是良心犯。美國國會343號決議指引自由之家報導,稱中國監獄中一大部分群體是因政治入獄。
國際條約保護
;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保護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
**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項權利包括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禮拜、戒律、實踐和教義來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損害他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僅只受法律所規定的以及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必須的限制。
*《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
**規定了思想自由、信仰及宗教自由的權利。其中包含了改變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信奉、傳授、實踐以及奉行不同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但這些都必須受到「符合法律規定」以及「為民主社會所需」的限制。
國際特赦組織良心犯名单
按國家/地區分類的不完整名單: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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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周永康
*羅冠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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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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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陳衛
- 李澤華
- 方斌
- 陳秋實
- 李翹楚
- 王清营
- 許志永
- 余文生
- 張雪忠
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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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far Panahi(已在2013年8月被魯哈尼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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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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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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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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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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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d Seif
烏茲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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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顏重慶
參看
*政治犯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國際特赦組織
参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40221231549/http://web.amnesty.org/library/eng-316/index%26start%3D121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source about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http://www.prisonersofconscience.org/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Appeal Fund]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429095808/http://www.fdpoc.com/ Foundation for the Defense of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http://www.amnestyusa.org/Individuals_at_Risk/Urgent_Action_Network/page.do?id=1108104&n1=3&n2=34&n3=66 Amnesty International Urgent Action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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