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吳滋

李吳滋(),字伯可,號如穀,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來自蘇州長洲莊渠李氏家族,為長房李孟莊支之後,本支先祖曾輾轉遷居漢陽、太倉、嘉定、浙江各地。父李志學(字見海,號銳爾)入吳縣庠學。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兵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福建崇安縣知縣,天啓二年考察,調補德清縣知縣,五年補龍溪縣知縣,六年升南京刑部福建司主事,七年升郎中,崇禎三年(1630年)出為寶慶府知府,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四年調武昌府知府,七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致仕歸里。康熙元年(1662年)卒,享年八十九歲,入祀寶慶府名宦祠。

家族
曾祖李杰。祖李在。父李志學,庠生。

夫人徐氏,有二子:長子李模;次子李楷。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上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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