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鳴玉(),字楚珍,號中完,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蔣鳴玉是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三甲第二十二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授台州府推官,任內曾救活被誣陷為海盜的十三人,十五年(1642年)任福建鄉試同考官,取錄多名名士,在府內講授理學,輯錄為《霞城問答》一書,政事餘暇亦和生員研讀藝文,並以此勸勉其子蔣超。因台州府鄉試取錄份額降低,他在南北兩山植樹培植地脈,同時提拔臨海縣知縣周壽明,十七年(1644年)行取,適逢弘光帝南渡,與倪嘉慶、曹景參、沈應旦、郭充、劉天斗、左光明、陳鳴珂一同獲任命,起為兵科給事中,弘光元年(1645年)升刑科右給事中。
南京失陷後,仕清,順治三年(1646年)起為山東按察司僉事、分巡兗東,坐屬縣累,當候調,遂致仕。順治十一年(1654年)卒,享年五十五歲。著有《怡曝堂集》。
家族
曾祖蔣瑞;祖父蔣漪;父蔣應祿。母韓氏。妻袁氏。子蔣超,順治四年探花。
參考文獻
*汪琬《奉直大大前山東按察司僉事蔣公神道碑》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三十四·五經總義類存目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一
*光緒《台州府志》·卷六十五·錄二 名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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