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樞(),又名葛樞,字居所,號明初,鎮江府丹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諸葛樞在崇禎三年(1630年)考中舉人,次年(1631年)聯捷進士,都察院观政,五年授職行人,十年考选,陞任戶科給事中,十二年升刑科右。他上言請求朝熟二審中罪不至死者一定要逐一判決,不能拖延,得崇禎帝接納;不久在崇禎十二年(1639年)因星象異常上書,內容針對首輔薛國觀,結果被貶謫歸鄉。明史則記載其疏救刑部尚書劉之鳳,被降職调外任。
弘光年間他和莊應會、胡爾慥、黃申授同時起用,擔任上林右監,後事不詳。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光緒《重修丹陽縣志》·卷十八·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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