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空间规划体系,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融合了原有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其目的是实现“多规合一”。

背景
在自然资源部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出台之前,中国内地原有规划种类主要有以下(部分列举):

除了种类繁多以外,由于各个规划、各个部门的职能之间存在重叠、空白,难以协调,原有的各种规划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等问题。尽管《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有条文要求其规划要与其他规划衔接,但是并未规定衔接的方式,实际操作中也难以落实。

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

同年12月12-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到“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

2014年3月16日公布的《》提出:“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共28个市县纳入“多规合一”试点。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明确了“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三级。”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批准《》。方案规定:“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8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正式挂牌。自然资源部的成立为各项规划的整合扫清了管理上的障碍。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2019〕18号),确立了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改革目标。

同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通过,其中增加的第十八条确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

主要内容
“五级三类四体系”
2019年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发布会。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庄少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国土空间规划层级和内容可归纳为“五级三类四体系”。其中:

  • “五级”对应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的五个层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
  • “三类”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三种规划类型。

** 总体规划强调的是规划的综合性,是对一定区域,如行政区全域范围涉及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全局性的安排。
** 详细规划强调实施性,一般是在市县以下组织编制,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包括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
** 相关的专项规划强调的是专门性,一般是由自然资源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来组织编制,可在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层面进行编制,特别是对特定的区域或者流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性安排。

  • “四体系”包括规划流程中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规划实施监督体系,以及支撑规划运行的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双评价”
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制定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一定国土空间内自然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对人类活动的综合支撑水平”,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是指“国土空间对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

“三区三线”
“三区三线”中的“三区”是指生态、农业、城镇功能空间,“三线”是“三条控制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空间管控边界。

三条控制线的定义分别如下:

  • 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 永久基本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 城镇开发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三区”和“三线”的对应关系如下:

“三区三线”需要根据“双评价”的结果布局、划定。,其余由国务院批复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全部出齐,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以下列表列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

參見

  • 國土形成計畫 - 日本的類似規劃體系
  • 國土計畫法 - 中華民國(臺灣)的類似規劃體系之法源

注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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