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 (中華民國)

消防設備人員在2023年6月23日施行的中華民國《消防設備人員法》中是指消防設備師()和消防設備士()。前者是指從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設計、監造、裝置、檢修工作者。後者是指從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裝置、維護、檢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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