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

聾人(),指的是耳聾(deafness),即听力障碍的群体,目前听力损失等级一共分四种。

稱呼叫法
*听障人士:即生理角度的叫法。
*聽力殘疾或者聽力障礙:即醫療角度的叫法。
*聾人:即人文角度的叫法。
*瘖啞人:指無聽能又無語能的人。此為法律角度的叫法。

歧视性稱呼
这里指有意或者无意对于听障人士的歧视性稱呼。

*聋哑人:绝大部分的聋人能开口说话,因此听力损失不代表声带损失。
*聋子:和“瞎子”意思差不多,略有歧视的意味,不是礼貌用语。
*失聰:指完全或部分喪失聽覺功能的狀態。聾人機構「龍耳」指出,這詞總給人「失去聰明」之感。

法律上適當的便利措施
台灣
在法律上,瘖啞人指的是出生及從小就同時無法聽到聲音和無法說話。制定法律時考慮到他們「不能承受教育、能力薄弱之故,故視為限制責任能力人」,因此明定法律為他們減輕罪責。相關法律如下:
*刑法第20條: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刑法第87條第2項:有第19條第2項及第20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但必要時,得於刑之執行前為之。

中國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香港
《聾健司法平等》是由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22年11月15日推出的一份指引。它提供了一系列建議,旨在為聾人、聽障人士以及相關法律工作者等提供指導。其中包括與聾人和聽障人士溝通的指導原則,以及針對不同的訴訟過程提出的可行和適當的便利措施建議。

聾人文化
聋人文化是集社会信仰,行为艺术,文学传统,历史,价值观,和的共同社区所产生的聋人文化。

參考文獻

  • 张宁生 《聋人文化概论》,出版社: 郑州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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