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俊彥

顏俊彥(),字開眉開美,號雪臞,浙江嘉興府桐鄉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七年(1627年),顏俊彥參加順天鄉試,中式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擔任廣東廣州府推官。當時市舶司官員都會在海外歸來的船隻掠奪貨物,並收受賄賂;他抵任後,拒絕舶商進獻的珠塔,遭兩廣總督熊文燦嘲諷,他回答:「不知道制府喜歡它,我還回了,不可再索取了。」令對方大怒。適逢海盜鄭芝龍在廣州出沒,熊文燦就藉機徵召他撫定;他在鄭芝龍舉辦的宴會不喝酒,又斬殺舞姬,說:「賊臣王敦也不會屈服於石勒,我奉王命而來,怎能被這些東西打動?」鄭芝龍感到羞愧,因此受撫,使熊文燦大感懊悔。

崇禎三年(1630年)他擔任廣東鄉試主考官,遭議論罷官,到十六年(1643年)復任松江推官,弘光年間與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在工部共事,遷任營繕司主事;南京失陷後隱居在菁山,建立菩提精舍修佛學。他在廣東時搜羅百多塊端硯,隱居後悉數勒在精舍牆壁,號稱「硯室」,之後因戰亂被毀壞,端硯全部損毀,有著作流傳;弟弟顏俊豪擅長詩歌,也出家為僧。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上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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