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伦茨规范

洛伦茨规范(),或称作洛伦茨规范条件,是丹麦物理学家路德维希·洛伦茨()提出的规范条件。其名称常被误写做,其中中文也译作洛仑兹,是指荷兰物理学家亨德里克·洛伦兹()。发生混淆的原因除了名字相近之外,还由于这种规范具有洛伦兹不变性。

定义
在电磁理论中,洛伦茨规范是处理含时的电磁场中推迟势的常用手段。
:\partial_{a}A^a = A^a{}_{,a}=0

这里 A^a 是四维势, 逗号表示对角标做偏导数并使用了爱因斯坦求和约定。这个规范的好处是具有洛伦兹不变性。

在一般的矢量写法并采用国际单位制下:

:\nabla\cdot{\mathbf A} + \frac{1}{c^2}\frac{\partial\phi}{\partial t}=0.

这里 A 是磁矢势, φ 是电标势。

在高斯单位制下:

:\nabla\cdot{\mathbf A} + \frac{1}{c}\frac{\partial\phi}{\partial t}=0.

相關

  • 庫侖規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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